国有银行前雇员因非法货币流通被判处3年徒刑

MAKASSAR - 9月3日星期三,南苏拉威西岛Gowa Regency一级Sungguminasa地区法院法官小组在虚假货币流通案件中分别被指控为Kamarang和Irfandi MT。

“判处被告一人,Kamarang Daeng Ngati,判处一年零六个月的监禁。对于被告二人Irfandy MT别名Fandy,判处三年徒刑,“首席大法官Dyan Martha Budhinugraeny被ANTARA引述说。

除了判决外,首席大法官Dyan Martha在两名成员法官Yenny Wahyuningtyas和Syahbuddin的陪同下,还对两名被告处以每人5000万印尼盾的罚款。

规定,如果罚款未支付或未报销,则由每人1个月的监禁所取代。

法庭还规定,被告所服刑的逮捕和拘留期限完全免于被判刑,被告仍被拘留。

被告的行为违反了印度尼西亚共和国2011年关于货币的第7号法律第26条第(3)款第26条第(3)款,以及《刑法典》第55条第(1)款第1款。

对于判决,被告Kamarang表示他接受了判决。与此同时,Irfandi表示担忧,并将咨询他的法律顾问。

然而,被告Kamarang的判决低于Gowa地区检察官办公室检察官(JPU)的要求,即3年监禁。

与此同时,Irfandi MT是国有银行的前雇员,根据JPU对有关人员的要求,他仍然被判处3年徒刑。

此前,JPU Kejari Gowa Aria Perkasa指控两名被告Kamarang和Irfandy被合法和令人信服地判处3年徒刑,减去拘留期和5000万盾的罚款。

被告Kamarang在本案中从被告Mubin那里获得假币的角色。他以800万印尼盾的价格购买了假币,以1800万印尼盾的价格换成。

Kamarang于2024年12月底因Mitra BRI Link的报告而被Pallangga警察逮捕,当时他想支付100万印尼盾的摩托车分期付款,面额为10万印尼盾。

与此同时,被告Irfandy MT当时仍然是国有银行的雇员,充当假币的中介者和经销商。他敢于在望加锡市商场花费600万印尼盾的假币,直到最终被抓住,然后被警察逮捕。

这个假币辛迪加的创建和流通涉及15人,从UIN Alauddin校园图书馆馆馆长,ASN,ASN教师,厨师,名誉,国有银行员工到企业家以及政治家,作为案的大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