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yu 同意 Anji 同意《音乐产业治理法》的必要性
雅加达 - Piyu和Ari Bias同意了他们在印度尼西亚作曲家协会(AKSI)Anji的合伙人所说的话,该协会称需要一项专门针对音乐产业治理的法律。
就像Anji一样,Piyu认为《著作权法》是音乐治理的基础,尤其是版税,在规范音乐生态系统方面仍然不具体和详细。
「是的,没错,我同意,因为它必须存在。目前生效的版权法,2014年第28号法律,尚未具体,尚未专门规范印度尼西亚的音乐治理,“Piyu最近在雅加达南部的Senayan会面时说。
“《著作权法》还有其他著作权。有广泛的,有著作权给书,有著作权给画,有著作权给雕像,摄影和各种,包括音乐,“他继续说道。“嗯,我们希望确实有一项音乐生态系统法,或者安吉说,印度尼西亚的音乐管理。
据他介绍,规范音乐产业的具体法律可以更好地覆盖音乐生态系统中的所有各方。
“因为以后会涉及很多事情,比如唱片公司规则的方式,发布规则是什么样的,包括LMK以及规则是什么样的,以及EO(事件组织者)可能。因此,所有规则都在那里,以便将来更加规则,“AKSI主席说。
同意Piyu所说的话,Ari Bias补充说,音乐产业的问题在《著作权法》中没有得到明确监管。事实上,在他看来,法规“不应该是灰色的”。
“音乐生态系统确实需要一项法案,因为音乐产业的事务是复杂的,”阿里说。
“需要法律上的确定性。因为到目前为止,我们中的许多人都是模糊的,很多人都是灰色的。好吧,一定有一项法律可以使它变成黑白。不再有灰色,“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