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龙目岛总检察长办公室Kabuhan Haji Pier腐败案的所谓官员:我们不必选择
NTB - 东龙目岛地区检察官办公室(Kejari)否认在处理2022财年Labuhan Haji码头修复中涉嫌腐败的案件时削减选票,该项目的价值达到30亿印尼盾,确定四名嫌疑人,发现工作价值差异。
“在处理此案时,我们没有倾向因素,拯救,我们不是那样的,我们是专业的,我们没有削减选票。请护送,我们没有隐藏任何东西,“东龙目岛检察官办公室情报科科长Ugik Ramantyo周三从马塔兰通过电话联系时说,被Antara没收。
ugik解释说,这是为了回应与东龙目岛摄政区地方官员有关的社区中广泛存在的问题。
「调查人员继续根据法律程序和法律法规开展工作。如果有上述参与的证据,为什么不呢?那么,如果根据调查人员的说法,如果尚未完成,那么该术语不符合要素,或者一系列活动确实没有导致它?显而易见的是,这种处理符合SOP和现行法规,“他说。
本案处理时,检察官办公室根据确定信编号:Tap-03/N.2.12/Fd.2/08/2025和Tap-04/N.2.12/Fd.2/08/2025确定了四名嫌疑人。
他说,调查人员认为,工作成果与规划之间存在价格差异。内部小组的审计结果证实了这一点,尽管NTB监察局尚未取得官方结果。
此外,Ugik解释说,调查人员在确定四名嫌疑人时,至少发现了两份证据,证实了四名嫌疑人非法行为的要素。
“调查小组表示,这名嫌疑人的确定符合指控,它符合调查人员表示已经满足的要素,”他说。
在东龙目岛摄政交通局控制的项目工程中的四名嫌疑人由政府机构和私营部门组成,首字母缩写为AH,MAF,SH和M。
“AH作为PPK的嫌疑人,MAF作为建筑承包商公司的福利所有者,SH作为实体公司的借款人,M作为实体承包商工作的执行者,”他说。
根据调查人员的说法,他解释说,本案嫌疑人涉嫌犯有腐败罪,犯下了损害国家财政的非法行为。民工技术专家的检查结果加强了其中之一。
调查人员通过适用2001年第20号Ri法第18条第2条第(1)款和/或第3条的指控,确定了四名嫌疑人,该条涉及对1999年关于根除腐败罪的第31号法律的修正案。《刑法典》第55条第1款第1款《刑法典》第64条第(1)款。
8月19日星期二,调查人员在判决的后续行动中,在东龙目岛摄政区的二级B塞隆拘留中心拘留了四名嫌疑人中的两名,即MAF和SH。
“对于另外两个(AH和M)没有。我们仍然在其中。调查人员仍在努力提供更多信息,证人和其他证据,以便更加明亮,“Ugik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