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WIPO签署加强印尼知识产权的协议
雅加达 - 创意经济部(Kemenekraf)最近在雅加达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签署了谅解备忘录(MoU)。
这种合作是印度尼西亚利益相关者之间协同的一种形式,旨在有效地利用知识产权制度,以提高竞争力,以支持创意经济部门。
本谅解备忘录的签署是2025年3月25日与WIPO举行的听证会的后续行动,创意经济部长Teuku Riefky Harsya也出席了2025年7月17日在瑞士日内瓦举行的第66届WIPO系列会议。
创意经济部长Teuku Riefky表示,签署该谅解备忘录符合创意经济部的使命,使创意经济成为从各地区开始的国家经济增长的新引擎。此外,印尼的知识产权资产不仅分布在大城市,而且分布在该国偏远地区。
Teuku Riefky在8月14日星期四的声明中说:“事实上,创意经济部已被Prabowo总统授权在未来五年的国家中期发展计划(RPJMN)中,其中有四个指标与就业,投资,出口和GDP(国内生产总值)贡献有关。
Riefky表示,与WIPO的相互理解还旨在通过支持创作者和促进更具活力和竞争力的全球市场的访问,保护和推广印度尼西亚的知识产权,特别是创意经济。
Riefky说:“当然,知识产权的保护也是实现创意经济部主要绩效指标(IKU)目标的非常重要的基础。
宗教部长继续说,WIPO作为一个世界组织,鼓励其成员继续支持法律保护,以便知识产权能够得到维护和商业化。
同时,此次合作的范围包括人力资源开发、知识产权(IP)或知识产权管理、易于性质的基于IP的融资和融资、研究和数据交换、提高知识产权意识和知识,以及实施知识产权相关活动。
具体而言,创意经济部与WIPO之间的谅解备忘录范围,即:
1. 能力建设、技术援助和人力资源开发,涉及知识产权意识、知识产权支持服务,以及与创意经济相关的知识产权相关事项。
2. 制定创意经济领域知识产权用户的目标举措,特别是在版权、版权、保护和设计管理领域。
3. 支持与知识产权融资机制相关的举措的发展和实施,包括允许将知识产权资产用作抵押品或增加创作者或创意公司获得融资的手段的举措。
4. 建立与知识产权和创意经济有关的联合合作和研究,包括交换和使用相关信息数据。
5. 制定和开展意识运动,以教育公众、相关利益关方和创意界了解保护和利用知识产权的重要性。
6. 举办与保护和利用创意产业知识产权有关的会议、研讨会、研讨会和其他教育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