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干巴鲁前代理市长被判处6年徒刑加3.8亿印尼盾的替代金

PEKANBARU - 根除腐败委员会检察官要求前代理(Pj)北干巴鲁市长Risnandar Mahiwa被判处六年徒刑和3亿盾的罚款,四个月的监禁,以及38亿盾的替代资金。

Risnandar因涉嫌削减替代(GU)和额外(TU)预算以及北干巴鲁市政府内一些区域机构组织(OPD)的非法征税而被起诉,金额为89亿印尼盾。

“宣布被告Risnandar Mahiwa已被合法和令人信服地判定犯有第二份腐败罪,”JPU Meyer Volmer Simanjuntak在8月12日星期二在北干巴鲁地区法院宣读指控时说。

检察官要求对Risnandar处以额外的刑事指控,其代替金额为38亿印尼盾,必须在永久法律效力法院判决后最多一个月内支付。如果不支付,其财产将被JPU没收,拍卖以弥补国家损失。

除Risnandar外,当时是北干巴鲁地区秘书处代理总科科长的被告Novin Karmila被判处五年零六个月的监禁和3亿盾的罚款和四个月的监禁,以及23亿盾的替代资金。

与此同时,前北干巴鲁地区秘书Indra Pomi Nasution被判处六年零六个月的监禁,并被判处3亿盾的罚款和四个月的监禁。

“对被告Indra Pomi处以额外的刑事指控,以支付31亿印尼盾的替代金,”JPU在2024年12月KPK手抓行动开始的案件中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