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LPEI腐败被告被指控贿赂国家9583.8亿印尼盾

雅加达 - 2018年期间印度尼西亚出口融资局(LPEI)提供信贷设施有关的腐败案件共有三名被告被指控使国家损失9583.8亿印尼盾。

根除腐败委员会(KPK)检察官(JPU)Joko Hermawan提到了三名被告,即PT Petro Energy Newin Nugroho总裁,Petro Energy Susi Mira Dewi Sugiarta总裁和Petro Energy Jimmy Masrin总裁专员。

“他们三人通过致富于自己,他人或公司,犯下了或参与了非法行为,这可能会损害国家的财政,”JPU在8月8日星期五在雅加达腐败犯罪法院(Tipikor)举行的关于宣读起诉书的听证会上说。

JPU透露,这三人的非法行为涉嫌使吉米作为石油能源福利所有者(利权所有者)致富,金额为6000亿印尼盾和2200万美元(US)或相当于3583.8亿印尼盾(汇率为每美元16.290印尼盾)。

被告使用虚构的合同已向LPEI提交了石油能源融资设施申请。

然后,三人还被指控以购买外包订单(PO)和外包账单的命令的形式使用基本资产或支撑付款文件,这些账单与实际情况不符,将融资设施从LPEI支付给石油能源。

“被告使用了LPEI向PT Petro Energy提供的信贷融资设施,这与融资设施的目的不符,”JPU说。

JPU声称,被告人与LPEI Dwi Wahyudi的I执行董事和LPEI Arif Setiawan的IV执行董事一起犯下了腐败行为,后者被单独起诉。

三名被告的行为在经2001年第20号法律修订和补充的1999年关于根除腐败罪的第31号法律第2条第(1)款或第3条第18条中受到刑事威胁。《刑法典》第55条第1款第1款《刑法典》第64条第(1)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