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部关于电子商务税:不要打扰微型企业
贸易部国内贸易(PDN)总干事Iqbal Shoffan Shofwan表示,这种电子商务税适用于每年营业额为5亿印尼盾及以上的企业。
因此,他说,营业额低于5亿印尼盾的Shopee和Tokopedia等在线市场的商业行为者不必担心这种电子商务税。
“到目前为止,事实并非如此。因为收取的费用适用于那些年营业额超过5亿印尼盾的人。以下的事情不是,“他于8月4日星期一在雅加达贸易部办公室会面时说。
伊克巴尔说,年营业额超过5亿印尼盾,不是微型企业类别。因此,在线销售平台上的微型企业不会受到电子商务税的征收的影响。
根据伊克巴尔的说法,电子商务平台实际上帮助政府向在那里销售的卖家征税。他认为这项政策相当公平。
“电子商务平台也充当纳税人,这是公平的,我认为。超过5亿印尼盾意味着它不是微型企业,是的,中小型企业,其营业额高于一年,“他说。
供您参考,财政部长(Menkeu)Sri Mulyani Indrawati通过2025年财政部长第37号条例发布了征收电子商务税的规则。PMK由Sri Mulyani于2025年6月11日签署,并于2025年7月14日颁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