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委员会要求KMP Tunu的3倍超载案件的法律程序

雅加达 - 众议院第五委员会副主席Syaiful Huda对国家运输安全委员会(KNKT)的调查结果感到担忧,该调查结果揭示了Tunu Pratama Jaya客机船(KMP)沉没的触发因素,原因是超载或超载高达三倍。

胡达敦促,涉及海上交通疏忽案件的当事人应被拖入刑事领域。

「KNKT的发现是,如果KMP Tunu Pratama Jaya的负载量高达300%,那将确实困扰着我们所有人。船东和KMP Tunu Pratama的船员必须对导致数十人死亡的疏忽负责,“胡达7月28日星期一说。

“政府必须严厉制裁那些参与KMP Tunu Pratama悲剧的人,以便将来不会重演,”他继续说道。

根据胡达的说法,造成生命损失的疏忽可受《刑法典》第359条和第360条的约束。该条规定,任何人因为疏忽造成他人死亡或重伤而被判处最高5年徒刑。

“在KM Tunu Pratama Jaya的沉没中造成人员伤亡的犯罪重量,必须这样做。如果被证明犯有疏忽,则不容忍,“胡达说。

“使用海上运输的安全要素应该是优先事项。但是,为什么允许超载高达3倍,这是违规行为,然后对船舶沉没产生影响并造成人员伤亡?“他继续说道。

Huda强调,在KMP Tunu Pratama的悲剧案件中,制裁或吊销营业执照是不够的。据他说,政府需要坚定不移地将此案拖入刑事领域,为疏散的船主和船员提供威慑作用。

“KNKT的发现是KMP Tunu Pratama Jaya船沉没的亮点,造成人员伤亡。这是一起可怕的船舶事故事件。多达三倍的超载的调查结果的存在不能被认为是微不足道的。具有严厉惩罚的法律,可以提供威慑作用,“他说。

除《刑法典》外,西爪哇的PKB立法者表示,2018年关于航运的第17号法律也对刑事圈套作了规定。

《航运法》第302条规定,运船的船长,而有关人员则知道船舶根据第117条第2款不适航,可处以最高3年徒刑或最高4亿盾罚款。如果有生命损失和财产损失,判决的威胁将增加到10年,罚款15亿盾。

「我要求政府向那些被证明在KMP Tunu Pratama Jaya事故中造成死亡人数的疏忽的人执行法律。惩罚必须尽可能地给予,并且不干预任何利益,“他总结道。

KNKT已于7月2日星期三传达了与巴厘岛海峡KMP Tunu Pratama Jaya沉没原因有关的调查结果。调查结果表明,KMP Tunu Pratama Jaya的负载过剩高达最大容量的三倍,其中的车辆不受约束(撞车)。

原来容量为138的货物,但根据KNKT的调查结果,货物过剩达到538吨。在事件中,有19人在溺水后进行搜索过程后死亡,数十人失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