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GT 完成加密税收规则以及金融工具地位的变化

雅加达 - 财政部(Kemenkeu)的税务总局(DGT)目前正在最终确定一系列与加密资产交易征税有关的政策。

税务局局长Bimo Wijayanto解释说,这项规则的调整是根据印度尼西亚加密资产地位的变化进行的,从最初被归类为商品到金融工具。

“过去,我们将加密货币监管为商品的一部分,然后当它切换到金融工具时,我们必须调整规则,”Bimo在7月22日星期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

然而,Bimo尚未透露最新政策中将要规范的要点。

有关信息,目前,2022年财政部(PMK)关于加密资产交易增值税(VAT)和所得税(PPh)的第68号条例对加密资产征税进行了监管。

该法规第5条规定,加密资产的移交应有一定金额的增值税,即1%(如果交易是通过商品期货交易监督局(Bappebti),贸易部注册的交换商进行的),或2%(如果交易是通过未在Bappebti注册的交换商进行的)的增值税率以及增值税法及其变更的规定。

另一方面,就目前而言,加密资产移交的增值税率为加密资产交易价值的0.11%或0.22%,具体取决于交易是通过Bappebti注册的交换商进行的。

同时,PMK 68/2022第21条规定,加密资产卖方应对第22条最终所得税,用于其进行的加密资产交易的收入,包括法定货币的买卖,交换或与其他商品/服务交换。

金额为0.1%(交易通过Bappebti注册的交换商进行)或0.2%(交易通过未在Bappebti注册的交换商进行)加密资产交易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