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处4.5年徒刑,汤姆·伦邦被法官视为无视社会利益

雅加达 - 前贸易部长(Mendag)Thomas Trikasih Lembong又名Tom Lembong在糖进口腐败案中被判有罪并被判处4.5年徒刑。

裁决中,法官小组有若干有罪考虑,其中一项被认为是Tom Lembong忽视了与价格稳定有关的社区利益。

「被告在担任贸易部长时,忽视了公众作为白水晶糖的最终消费者以可靠和负担得起的价格获得白水晶糖的利益。2016年白水晶糖的价格仍然很高,2016年1月为每公斤13,149印尼盾,2019年12月为每公斤14,213印尼盾,“法官Alfis Setiawan在雅加达Tipikor法院的审判中说。雅加达,7月18日,星期四。

此外,汤姆·伦邦(Tom Lembong)在担任部长时,被认为比基于1945年法律的经济民主制度和潘查西拉经济制度更多地使用资本主义经济体系,该法优先考虑一般福利和社会正义。

汤姆·伦邦(Tom Lembong)也不以法律确定性原则履行其义务和责任,并制定法律,并规定法律法规,作为采取每一项政策控制和贸易部门价格稳定(尤其是糖业)的基础。

法官说:“被告在担任贸易部长期间没有以负责任和负责任的方式履行其职责和责任,在廉价糖价的控制和稳定中有益和公平,公众作为最终消费者或材料需求,白晶糖形式的基本需求中负担得起。

至于缓解考虑,即汤姆·伦邦从未被定罪,不享受腐败犯罪的结果,能够礼貌,以免使审判程序复杂化。

“在调查期间,已经向司法部长办公室存入了一笔钱,以代替国家财政损失,”法官Alfis说。

汤姆·伦邦(Tom Lembong)在2015-2016年期间被判犯有糖进口腐败案。因此,法官小组判处他4.5年徒刑。

除了监禁外,法官小组还对汤姆·伦邦处以罚款。价值达到7.5亿印尼盾。

罚款的规定,如果不支付,则以六个月的监禁代替。

“因此,判处被告Thomas Trikasih Lembong4年6个月监禁,”法官Dannie Arsan说。

裁决中,Tom Lembong的行为被认为违反了经2001年第20号法律修订和补充的1999年关于根除腐败罪的第31号法律第2条第(1)款或第3条第18条,以及《刑法典》第55条第(1)1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