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姆·伦邦(Tom Lembong)被判处4.5年徒刑
雅加达 - 前贸易部长(Mendag)Thomas Trikasih Lembong又名Tom Lembong在2015-2016年期间被判犯有糖进口腐败案。法官小组判处汤姆·伦邦4.5年徒刑。
“因此,判处被告Thomas Trikasih Lembong4年6个月监禁,”法官Dannie Arsan在7月18日星期五在雅加达Tipikor法院的审判中说。
除了监禁外,法官小组还对汤姆·伦邦处以罚款。价值达到7.5亿印尼盾。
罚款的规定,如果不支付,则以六个月的监禁代替。
“如果不支付罚款,它将被6个月的监禁所取代,”法官丹尼说。
裁决中,Tom Lembong的行为被认为违反了经2001年第20号法律修订和补充的1999年关于根除腐败罪的第31号法律第2条第(1)款或第3条第18条,以及《刑法典》第55条第(1)1款。
众所周知,法官的判决低于检察官的要求,即7年监禁。
索赔中,Tom Lembong被认为对国家财政造成了5781亿印尼盾的损害,其中包括2015-2016年期间向10家公司发出进口承认信或批准进口粗晶糖,而无需部际协调会议,也没有工业部的建议。
2015-2016年期间向各方发出进口承认函或批准进口毛水晶糖,据称是进口毛水晶糖加工成白水晶糖,尽管Tom Lembong知道该公司无权将毛水晶糖加工成白水晶糖,因为该公司是一家精制糖公司。
他还被提及他没有任命国有企业(BUMN)公司来控制糖价的供应和稳定,但任命了Kartika合作社母公司(Inkopkar),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国家警察合作社母公司(Inkoppol),印度尼西亚共和国警察合作社中心(Puskopol)和TNI / Polri员工福利合作社单位(SKK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