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法院的最新裁决有可能违反宪法规范

雅加达 - 宪法法院第135/PUU-XXII/2024号裁决由宪法法院首席大法官Suhartoyo于2025年6月26日星期四宣读,法院决定在国家层面上与地区层面分开举行选举。全国选举包括选举DPR,DPD以及总统和副总统的成员,而地方选举包括省/区/市DPRD成员的选举以及地区负责人和副负责人的选举。

宪法法院的裁决收获了利弊。原因是,通常每五年举行一次的选举周期可以变为七到七年半。民主国家党政治家穆罕默德·里夫基尼扎米·卡尔萨尤达(Muhammad Rifqinizamy Karsayuda)表示,如果宪法法院的裁决以修订《选举法》的形式进行,则有可能违反宪法规范。

「这显然违反了宪法。特别是1945年宪法第22E条第(1)款和第(2)款,规定每五年举行一次选举,以选举总统,副总统,DPR,DPD和DPRD的成员,“Muhammad Rifqinizamy Karsayuda于7月14日星期一告诉VOI。

她强调,宪法法院无权修改宪法的内容。宪法法院的权力仅限于考验法律中的规范反对宪法,而不是改变1945年《宪法》中条款的含义或实质。

印度尼西亚共和国众议院第二委员会主席也表示,纳赛德姆党的一个派系显然拒绝了宪法法院的裁决,并希望对《选举法》的修订采取后续行动。印度尼西亚共和国众议院第三委员会成员马丁·丹尼尔·图姆贝拉卡(Martin Daniel Tumbelaka)对宪法法院(MK)最新的选举裁决表示公众焦虑。他还声称,他还在众议院第三委员会的公开听证会(RDPU)上提到了这种焦虑,该会议有三位演讲者。这三位演讲者包括前宪法法法法法官Patrialis Akbar,伊斯兰大学法学院讲师As-Syafi'iyah Abdul Chair Ramadhan和FISIP UI讲师Valina Singka Subekti。

「当然,我们第三委员会,继续被公众追究,我们对宪法法院最新的裁决的看法是什么。宪法法院的裁决引起了严重的宪法混乱和困境。这不仅对选举组织者,而且对社区和政策制定者来说也是如此。我看到,RDPU当时出席的三位发言人也同意宪法法院的这一裁决超出了他们的权威,甚至被判定为违反宪法,“马丁说。

爱国者阿克巴说,在印度尼西亚的宪法制度中,宪法法院的裁决是最终的和具有约束力的,但并不意味着它免受公众批评。他断言,宪法法院的裁决不能被宪法法院本身推翻。

「宪法法院的裁决不能被宪法法院推翻。如果宪法法院推翻,则意味着宪法法院法官的信誉不能得到保障。这也是危险的。因此,在我们的宪法层面上这是非同寻常的,“爱国者说。

他补充说,当更广泛的社会和议会对裁决提出质疑时,就会对裁决的有效性和相关性提出重大质疑。

“因此,我认为,一项裁决确实受到公众的质疑,包括议会的质疑,这意味着裁决有一个大问题,”他继续说道。

爱国者主义者还解释说,在这种情况下,宪法法院有三项与选举有关的裁决。其中两项是毫无问题地进行的,实际上是产生国家领导人的先前选举的基础。

“嗯,在这个问题上,有三项裁决。而前两项裁决没有问题。事实上,它已经完成。它已成为产生该国领导人的一部分,无论是在行政部门还是在立法机构中。我们使用宪法法院的过去裁决。2013年,我还决定了同时选举,“他总结道。

宪法独任解释者宪法

爱资哈尔大学(Al Azhar University)的法律从业者Zuhad Aji Firmantoro表示,宪法法院最新的与选举有关的裁决非常令人困惑,并可能在国家秩序法律的解释方面造成重叠。

「宪法是宪法的唯一解释者。但另一方面,如果我们清楚地阅读宪法的文本,那么选举就是五年一次。如果当时地方和国家选举有长达两年的延迟,那么显然这是一场冲突,“通常被称为Aji的男子说。

据他介绍,宪法法院曾多次提出解释,导致宪法意义的明确或含糊地改变。例如,当Gus Dur一案中与健康相关的文章的含义发生变化时,最初它谈论的是“身体上和精神上有能力”,然后它只被解释为“健康”。

“如果允许这种情况继续下去,宪法法院可能是最高的国家机构,甚至超过了宪法地位。这是一种危险。宪法法院的裁决应该基于宪法,而不是相反,“他说。

他强调了目前宪法法院法官的廉正和政治化的趋势下降。据他介绍,过去,公众仍然可以接受宪法法院的裁决,因为法官的廉正率很高。但现在,当这种廉正受到质疑时,像这样的重要判决实际上会引起公众的不安和不信任。

此外,他还担任印度尼西亚伊斯兰大学校友家庭协会中央管理委员会合作与机构间关系司司长,他认为宪法法院135/PUU-XXII/2024的决定对未来的国家选举制度产生了严重影响。特别是自从选举被宪法法院作为选举制度的一部分归还以来。这一决定导致地方和国家选举现在成为一个制度单位,因此在不违反宪法的情况下不能分裂。

“如果仍然被迫,那么这意味着宪法法院本身正在秘密改变宪法,”阿吉总结道。

宪法法官Enny Nurbaningsih强调,宪法法院或宪法法院不违反1945年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宪法关于选举的第22E条。Enny说,宪法法院授权DPR和政府作为立法者跟进关于国家和地方选举分离的决定。

“没有违规行为,因为宪法法院还证实,法律的制定者对其转变进行了与宪法工程相关的。例如,上次选举法中曾经规范过的过渡条款是为了同时选举的利益,“宪法法院发言人恩尼于2025年7月7日星期一告诉Tempo。据他介绍,宪法工程只涉及一次性选举,这是过渡期的结果。

Enny解释说,该裁决实际上不能与宪法法院以前的裁决分开。它提到了2019年第55号裁决,该裁决证实了选举的平等性。在第55号裁决中,宪法法院确认了法律制定者可以确定的平等模式,其中一个模式是国家选举和地方选举的分离。

恩尼认为,通过观察2019年、2024年举行的选举和地区选举的做法,以及在未来实现更民主选举的努力,同时保持选举的平等性,“那么民族选举和地方选举的分离就会成为宪法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