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向欧盟委员会提出9.6万亿印尼盾的罚款上诉

雅加达 - 苹果公司于7月7日星期一正式对欧盟委员会的决定向欧盟最高法院(欧盟最高法院)提出上诉。该诉讼是在今年早些时候因违反《数字市场法》(DMA)中的反垄断规则而被罚款5亿欧元或约9.6万亿印尼盾之后提起的。

2025年4月的裁决中,欧盟委员会表示,苹果违反了DMA,对应用程序开发者实施了技术和商业限制。这些限制阻止开发者将用户引导到Apple App Store以外的更便宜的物价出价。

“今天,我们提出上诉,因为我们认为欧盟委员会的决定 - 以及前所未有的罚款金额 - 远远超出了法律的规定,”苹果在一份声明中表示。

「正如我们在上诉中所解释的那样,欧盟委员会强制要求我们如何经营我们的应用商店,并适用令人困惑的商定条件,使开发商伤害用户。我们实施这一更改是为了避免每日罚款,我们将向法院提交事实,“苹果继续说道。

上个月,苹果对其App Store政策进行了重大更改,使其符合欧盟委员会的命令。这些变化包括取消对开发商的技术和商业限制,以避免每天罚款5%的平均全球收入 - 估计约为每天5000万欧元(9640亿印尼盾)。

欧盟商业竞争委员会目前仍在收集应用程序开发人员的意见,然后再决定是否接受苹果提出的更改,否则要求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