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选举分离,区域负责人候选人条件的跨度不能应用
雅加达 - 西特拉研究所主任Yusak Farchan评估说,宪法法院(MK)第135 / PUU-XXII / 24号决定的发布规定,国家和地区选举的分离,对无法应用区域负责人的提名要求的门槛产生了影响。
“如果DPRD和地区负责人的选举同时举行,MK 60/2024决定中规定的地区负责人的提名要求的门槛不能实施,因为DPRD选举没有结果,”他说,2025年7月6日星期日。
Yusak补充说:“在政治上,宪法法院的这一裁决方向确实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地区负责人当选的可能性,同时取消了地区负责人的提名门槛,将总统门槛取消到零。
另一方面,他说,宪法法院第135/2024号裁决也将对选举制度和选举组织机构产生积极影响。例如,KPU和Bawaslu将幸存下来,免于将话语转化为特设机构,因为它不仅在五年内一次任职。
此外,政党也受益,因为由于国民选举和地方选举之间的长时间差距,民主党成员有可能在任期内获得额外的“奖金”。与地区负责人不同,政府不太可能为民主党提供代理人职位。
“所以,他的DPRD有一个好印象,但在他的地区负责人中并不好。他的DPRD很高兴,因为他至少获得了两年的职位奖金。这是立法者必须通过公平和平等的宪法工程来寻求的,以便为当地选举参与者找到出路,“尤萨克说。
众所周知,宪法法院在第135/PUU-XXII/2024号决定中将从2029年开始的国家和地区选举的实施分开。全国选举仅用于选举印度尼西亚共和国众议院议员、印度尼西亚共和国人民民主党以及总统和副总统。省和市区人民民主党成员的选举与地区负责人选举同时进行。
通过裁决,宪法法院还提出了一种选择,即全国和地区选举的中断时间在2至2.5年的范围内。因此,最初将于2029年举行的DPRD成员和地区负责人的选举可能会推迟到203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