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法院的裁决造成了许多技术问题,众议院被要求立即修订《选举法》
民主与选举赋权伙伴关系(DEEP)主任Neni Nur Hayati要求众议院立即修订2017年关于大选的第17号法律或选举法,以便在宪法法院(MK)裁决发布后预测各种技术问题。
此前,宪法法院在第135/PUU-XXII/2024号裁决中将2029年开始的全国和地区选举的实施分开。全国选举仅用于选举印度尼西亚共和国众议院议员、印度尼西亚共和国人民民主党以及总统和副总统。省和市立地区众议院议员的选举与地区领导人的选举同时进行。
通过裁决,宪法法院还提出了一种选择,即全国和地区选举的中断时间在2至2.5年的范围内。因此,最初将于2029年举行的DPRD成员和地区负责人的选举可能会推迟到2031年。
该裁决将导致各种技术问题。其中之一与2029年之后谁填补地区负责人或DPRD成员的职位有关。特别是对于DPRD,政府不可能用任务执行者取代所有成员,“Neni于2025年7月6日星期日说。
“这确实是两难的。唯一的解决方案确实是,DPRD成员,副州长,副摄政王,市长和副市长的任期需要延长。DEEP还鼓励DPR在提出国家和地区选举时找到最合适的方法,“他继续说道。
根据他的说法,宪法法院第135/PUU-XXII/2024号决定应该是对《选举法》修订的参考,以便适应各地区的多样性社会政治条件,确保边缘组织的代表,并确保选举不仅仅是一个争夺权力的事件,而是一个政治教育的空间。
「法律修订的讨论必须包容性地进行,涉及所有利益相关者,即选举组织者、政党、民间社会、学术界、妇女团体和年轻选民,以及土著和残疾人社区。通过参与性和基于证据的方法,印度尼西亚可以产生一个不仅在法律上有效,而且在民主上公平和有意义的选举制度,“Neni总结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