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目岛被告不道德的Ponpes领导人被判处19年徒刑

LOMBOK - 西努沙登加拉省中央龙目岛地区检察官办公室(NTB)宣布,对伊斯兰寄宿学校(Ponpes)的领导层的刑事指控是被告对他的学生不道德案件的19年监禁。

“JPU要求法官小组判处被告19年徒刑和1,000,000,000印尼盾的罚款,”中央龙目岛总检察长Made Juri Imanu的Kasi Intel于7月3日星期四在龙目岛中部说。

他说,被告MT是Pringgarata区一所伊斯兰寄宿学校的负责人,据信被证明与一名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这也是他的女学生。

“因为被告MT是一个ponpes领导人,与受害者的子女有权力关系,所以受害者的子女可以轻松被被告MT说服要发生性关系,”他说。

此前,被告MT还强迫受害者的子女在伊斯兰寄宿学校所在的教室发生性关系,因为这符合与检察官在审判过程中提出的一系列证据有关的审判事实。

“检察官认为,被告MT的行为已被证明合法和令人信服地与教学人员的儿童发生性关系,”他说。

他说,第二次替代起诉书中规定的违反了2002年关于儿童保护的第23号法律第81条第(2)款Jo(3)项,该法律最近由2016年第17号法律修订,涉及确定2016年PERPU第1号法律,涉及2002年关于儿童保护成为法律的第23号法律的第二次修正案。

「这一要求是中央龙目岛地区检察官办公室致力于执行法律和保护儿童作为性犯罪受害者权利的一种形式,特别是那些有地位或权力关系的人,如教育工作者所犯的这些要求,”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