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arof Ricar拥有的近1万亿印尼盾和51公斤黄金被国家扣押
雅加达 - 腐败刑事法院法官小组裁定,从前最高法院官员Zarof Ricar那里缴获的91.5亿印尼盾和51公斤黄金被国家扣押。
首席法官Rosihan Juhriah Rangkuti表示,总检察长办公室从Zarof Ricar手中扣押的资产被证明是从腐败犯罪的收益中获得的。
“没有合法收入来源可以解释公务员的资产所有权,以各种货币的现金形式解释,相当于9150亿印尼盾,贵金属黄金高达51公斤,”Rosihan说,ANTARA于6月18日星期三报道。
此外,据法官小组称,Zarof Ricar未能证明被扣押的资产是通过继承,赠款,企业或其他合法收入来源合法获得的。
还发现了显示资产与特定案件号码之间关系的记录。这表明资产是从与案件处理相关的满足中获得的。
理事会认为,资产掠夺旨在提供最佳的威慑作用。如果腐败者在服刑后继续享受其罪行的收益,则对犯罪者没有预防作用。
“权衡基于所有这些考虑,高于法官小组根据检察官的要求确定证据的地位,其中满足的资产被国家扣押,”罗西汉说。
Zarof Ricar被判处16年徒刑和10亿盾的罚款和6个月的监禁。他被发现犯有恶意法令,贿赂法官,影响被定罪的谋杀案Ronald Tannur的案件的裁决,并获得小费。
扎罗夫·里卡尔(Zarof Ricar)被判定为伤害良好声誉,同时消除公众对最高法院机构和其下的司法机构的信任。扎罗夫被法官小组称为贪婪。
扎罗夫被指控以辅助的形式犯有恶意法定罪,以向法官提供或承诺某些东西,即价值50亿印尼盾的钱。
被指控的邪恶的ufakatan是与Ronald Tannur的法律顾问Lisa Rachmat一起进行的,目的是贿赂最高法院法官Soesilo,他是2024年罗纳德·塔努尔(Ronald Tannur)案件在最高上诉级别的延续的法庭主席。
此外,他还被指控在2012-2022年在最高法院任职期间获得91.5亿印尼盾和51公斤黄金的小费,以协助案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