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mendag Roro表示,IEU-CEPA的完成鼓励加强印度尼西亚 - 荷兰业务
雅加达 - 印度尼西亚共和国贸易部副部长Dyah Roro Esti Widya Putri强调了完成印度尼西亚 - 欧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IEU-CEPA)和合作以履行可能阻碍贸易的欧盟环境政策的重要性。
此外,6月16日星期一在雅加达与荷兰国际经济关系副部长米歇尔·斯威尔斯(Michiel Sweers)会晤时,罗罗还讨论了深度双边合作的可能性,包括可再生能源(可再生能源),海事和农业部门。
“我们赞赏谈判取得重大进展,并鼓励印度尼西亚和欧盟今年达成实质性协议。原则上,与非关税条款有关的一些问题已经解决。谈判小组的重点是通过准备法律草案来实现共同点,“罗罗在6月17日的Selesa的一份官方声明中说。
罗罗认为,IEU-CEPA的完成是双方立即创造更商业友好型环境以维持经济福利的最佳途径。
据他介绍,IEU-CEPA也被认为是找到与可能给贸易带来不必要负担、歧视性且不符合世界贸易组织(WTO)规则和原则的法规相关的中间人的一种最佳手段。
不仅如此,在会议上,Wamendag Roro还强调了欧盟免林管理印度尼西亚(EUDR)的推迟。
「我们非常感谢EUDR的延迟。然而,这并没有回答我们的主要担忧,即潜在的不利影响,特别是对我们的小农户。印度尼西亚将这一政策视为歧视性和反生产性,反对全球共同克服气候问题的努力,“罗罗说。
与此同时,荷兰国际经济关系副部长米奇尔·斯威尔斯(Michiel Sweers)传达了可再生能源、海事和农业领域的合作潜力,特别是在改善基础设施和数字化方面。
IEU-CEPA的完成方面,Sweers支持CEPA的完成。Sweers表示,欧盟的环境政策是创造可持续性,因此有必要考虑最佳互利方法。
根据贸易部处理的数据,2024年印尼-荷兰贸易总额达到56亿美元,较上年印尼出口记录47亿美元、进口9.82亿美元增长18.2%。
因此,印度尼西亚为印度尼西亚获得了37亿美元的盈余。印度尼西亚对荷兰的主要出口包括工业一氧化碳脂肪酸;石及其衍生物;粘土剂和其他固体残留物;棕油;和鞋类。
同时,印尼对荷兰的进口包括回收纸箱、保管板、再生塑料、剃须刀和水泵。
根据投资协调委员会(BKPM)处理的数据,荷兰是印度尼西亚第7位外国直接投资(FDI)的来源,投资8亿美元,分布在2,571个项目中。2020年至2024年,荷兰拥有10,000多个项目,投资额达65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