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运输安排需要特殊规定

雅加达 - 国家研究与创新局(BRIN)人口研究中心研究员Andy Ahmad Zaelany评估说,有关在线交通的安排需要通过特殊的法规或法律(UU)进行监管。

原因是,申请人与合作伙伴之间的适用合作伙伴关系制度往往对司机不公平,似乎只使公司受益。

“到目前为止一直存在的关系是不对称的,不是伙伴关系。标志是工作工具,即摩托车和汽车以及汽油,维护由合作伙伴完全承担,“他在2025年5月25日星期日说。

据他介绍,合作伙伴与应用程序管理公司不相同。

这至少可以从往往是单向的沟通模式中看出。

司机合作伙伴只能接受申请人施加的政策,包括实施高达20%或以上的折扣。

因此,司机的伴侣承担的负担更加重,因为他们必须有自己的生产工具并照顾它们。

虽然施用者不会更换服务费或协助司机使其运营车辆致富。

“这就是非在线交通的区别,”安迪补充道。

因此,为了取代伙伴关系计划,他提议政府实施申请租赁制度,在这个制度中,工人后来会雇用施用者技术。

“在这里,政府需要发挥作用,以调解租赁制度,特别是与申请人企业家的金额,”他说。

此前,在一波抗议活动中,摩托车出租车司机和在线交通工具抱怨合作伙伴关系状况损害司机和越来越勒索的应用公司削减。

行动结束后,多达66个在线摩托车出租车司机协会受到众议院第五委员会和众议院第五委员会主席Lasarus的邀请,承诺他的政党将立即讨论有关在线运输的法律草案。

“他们说的重要点是要求最大折扣10%。重点在于此。其次,要求立即制定一项规范在线运输的法规,“Lasarus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