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anis Tanak表示,KPK不应该包括在内的结构
雅加达 - 根除腐败委员会(KPK)副主席Johanis Tanak评估说,他的机构不应该进入Danantara BPI的结构。这一规则可以在2019年第19号法律中看到,该法律禁止领导层同时担任职位。
众所周知,KPK与其他执法部门(如总检察长办公室和国家警察)一起被列入BPI Danantara结构,作为监督和问责委员会。
但是,另一方面,该机构刚刚向内部发布了一份通知,其中包含起诉BUMN和BPI Danantara涉嫌腐败的指南。这封信是由KPK主席Setyo Budiyanto在批准2025年关于国有企业的第1号法律后签署的。
“根据第29条(i)项的规定,很明显,KPK领导层不得同时担任该职位,”Johanis在5月20日星期二与VOI联系时说。
Johanis说,在文章中,KPK领导层必须满足几项要求。其中之一是在任期内放弃另一个职位。
即便如此,约翰尼斯也不知道是否有与BPI Danantara反腐败委员会的地位有关的进一步会谈。他也无法证实法律局团队在这方面进行的讨论的消息。
KPK发言人Budi Prasetyo证实了2025年第1号法律发布后,与国有企业和BPI Danantara腐败起诉和预防指南有关的内部通知的发布。“是的,该通知是由领导层于5月初发布的,”他于5月19日星期一在KPK的红白大楼,雅加达南部Kuningan Persada告诉记者。
「(通函,ed)是KPK内所有工作单位的一种承诺形式和指南,”Budi继续说道。
此外,Budi表示,该通知的发布符合Setyo前段时间的声明,他认为国有企业和丹那的腐败指控仍可调查。
“因为KPK认为,1999年第28号法律规定的国有企业的董事会,专员和监事会是国家组织者。包括国有企业的损失也是国家损失的一部分,“布迪说。
如前所述,政府通过了2025年第1号法律,该法律涉及2003年关于国有企业的第19号法律的第三修正案。第9G条规定,国有企业的董事会、委员会和监事会不是国家组织者。
同时,《国有企业法》第9 F条规定,如果可以证明,董事会、委员会和监事会不能因损失而被追究法律责任。
反对这一法律,KPK主席Setyo Budiyanto承认,他的机构的权力仅限于对国有企业腐败指控进行调查,调查和起诉。然而,内部研究的结果表明,根除腐败的工作仍然可以进行。
“KPK认为,KPK仍然有权对国有企业董事/专员/主管犯下的腐败犯罪进行调查,调查和起诉,”Setyo在5月7日星期三的一份书面声明中说。
此外,反腐败委员会认为,国有企业内部的执法是鼓励实施良好公司治理或良好公司治理的努力之一。如果商业流程诚信地进行,公众肯定会受益。
Setyo总结道:“有了良好的治理,国有企业作为国家的延伸,可以负责任地管理,并具有诚信,以实现人民最大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