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COVID-19期间参加聚会,警察总长被判处12个月监禁和罚款1,250美元
雅加达——4月29日星期四,一名警察将领翁昌卓克将军因参加本月早些时候举行的聚会被判处12个月监禁。
这起事件发生在柬埔寨。兼任国家警察副总参谋长的翁昌卓将军和另外两人被柬埔寨法院定罪。
他们还参加聚会。参加聚会的另外两人被判处18个月监禁。
据安塔拉报道,4月30日星期五,金边市法院副检察官库奇·金龙说,这三人还分别被罚款1250美元(约合18万卢比)。
根据柬埔寨议会今年3月通过的严格法律,这三人的刑期是迄今为止最重的。
该法规定了各种刑罚,包括违反检疫规则者3年监禁和任何人在感染或故意传播COVID-19时离开护理设施的10年监禁。
柬埔寨正努力应对冠状病毒感染的高峰,自2月下旬以来,冠状病毒感染病例总数从约500例增至12,641例,其中包括全部91例死亡病例。
该国首都正在实施严格的社会限制。居民被禁止离开家园,一些人抱怨饥饿,因为他们没有收入,而粮食援助的分配也不足。
柬埔寨警方上周为自己用藤棍逮捕和殴打违反限制者一案进行了辩护。
警方说,采取这一行动的目的是拯救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