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汽车未通过排放测试,PN Jaktim法官裁定1600万印尼盾的罚款

雅加达 - 东雅加达地区法院(PN)判处11名违反2005年第2号区域条例的人员罚款,该条例涉及与未通过排放测试的公共汽车有关的空气污染控制。

这些违规者以前于2025年4月与Satpol PP,运输局和地铁再也地区警察Dit lalu合作,在环境局进行的车辆排放测试突袭中被网入。

Satpol PP DKI Jakarta的公务员调查部门(PPNS)负责人,R.M. Tamo Sijabat透露,这十一名违规者被判处400万至1600万盾的罚款。

一名省际城市间巴士公司(AKAP)的违规者被判有罪,并被法官判处1600万印尼盾的刑事罚款。

“今天,有7人在Tipiring听证会上出席,4人在没有违规者或bestek在场的情况下由法官裁定。未通过排放测试的车辆类型由货运和人运车辆主导,例如AKAP巴士,皮卡车,皮卡车到自卸卡车,“塔莫于5月8日星期四告诉记者。

Tamo补充说,任何未通过排放测试的车辆所有者都可以被处以最高6个月的监禁或最高5000万盾的罚款。

“通过这次执法行动,希望商业行为者和公共交通车辆的所有者能够更好地遵守2005年关于空气污染控制的第2号区域条例的规定,”他说。

与此同时,DKI雅加达环境局局长Asep Kuswanto表示,他的政党将继续扩大车辆排放测试的实施,作为降低雅加达空气污染水平的战略步骤。

“法院的这一裁决是一个先例,并证明Perda 2/2005可以有效地生效,以不向违规者提出永久法律效力裁决,”阿塞普说。

Asep还鼓励商业行为者和车主,特别是在商品和服务运输部门,定期对其区域进行排放测试,以应对环境。此外,柴油或柴油车辆是雅加达空气污染的最大贡献者之一。

“我们敦促所有车主确保车辆达到设定的排放门槛。这是我们共同致力于清洁,健康和可持续的雅加达的一部分,“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