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S巴士未经许可坠毁,车主被交通部召集

雅加达 - 交通部(Kemenhub)已确认,在周二(6月5日)西苏门答腊巴东的Jalan Lintas Padang Panjang发生事故后,立即传唤了苏门答腊跨境巴士(ALS)的所有者,造成12名乘客死亡。

交通部陆路运输代理局长艾哈迈德·亚尼(Ahmad Yani)表示,在检查后,遭受事故的ALS巴士没有运营许可证。

同时,公共汽车的定期试验状态期有效期至2025年5月14日。

“这当然非常令人担忧。我们将打电话给巴士公司的所有者,并将采取果断行动,以免这一事件再次发生,“艾哈迈德·亚尼(Ahmad Yani)说,ANTARA于5月7日星期三报道。

它继续与警方、相关运输局和国家运输安全委员会(KNKT)协调,以探索事故原因。

Yani还提醒,每辆公共汽车都有义务拥有许可证和适航性。交通部长2012年关于车辆的PM 55号条例和2019年关于在Trayek中实施公共机动车辆人员运输的PM 15号条例对此进行了规定。

每辆在道路上运行为公共交通工具的车辆都必须有许可组织公共交通,然后符合最低服务标准的规定。

此外,每辆车还需要定期检查其车辆。确定车辆的可用性是测试机动车辆的责任,包括公交车公司(PO)。

“公共汽车公共汽车必须定期进行车辆维护,车辆测试人员履行职能,以确保车辆符合每辆公共汽车的最低标准化,以便它们能够运行,”Yani说。

此外,他强调,每家公共交通公司还必须按照2018年交通部长(Permenhub)第85号条例的规定,实施公共交通公司安全管理系统(SMK PAU)。

SMK PAU是公司管理的安全治理,由全面和协调地执行,以实现安全并管理事故风险。

2009年关于道路交通和运输的第22号法律(LLAJ法)所述,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制裁可能以吊销运输许可证的形式进行。

“如果车辆条件不合适的事故发生,公司有义务通过事故保险为事故受害者提供赔偿,”他再次说。

因此,他希望所有公共汽车公司都能尽可能地履行这些义务,将印度尼西亚的交通安全和保障方面放在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