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PK 审查《国有企业法》取消了董事会和科穆特国家行政长官的地位

雅加达 - 根除腐败委员会(KPK)表示,正在对2025年关于国有企业的第1号法律进行研究。进行此过程是为了确定几件事,包括调查人员有权或无权处理红板公司的腐败指控。

“与国有企业有关,是的,KPK目前正在与国有企业有关的2025年第1号法律相关的研究,它与KPK的职责,职能和权威如何相关,”KPK发言人团队Budi Prasetyo于5月5日星期一在KPK的Merah Putih大楼,雅加达南部Kuningan Persada告诉记者。

布迪说,这项研究是由一个法律局团队进行的。在这个过程中参考的一些规定。

“在进行这项研究时,KPK当然也会研究其他法规和条款,如《刑事诉讼法》、《腐败犯罪法》、《国家金融法》等,”他说。

「所有法律稍后将由KPK审查,以查看国有企业法的样子,它与通过执法,预防或教育方法根除腐败的努力的职责,职能和权力有关。

上届政府通过了2025年第1号法律,该法律涉及2003年关于国有企业的第19号法律的第三修正案。在该法规中,9G条规定,国有企业的董事会、委员会和监事会不是国家组织者。

同时,《国有企业法》第9 F条规定,如果可以证明,董事会、委员会和监事会不能因损失而被追究法律责任。

KPK只有权进行调查,调查和起诉涉及执法官员的腐败指控;国家行政长官;或与执法官员或国家行政长官犯下的腐败犯罪有关的其他人和/或涉及至少10亿盾的国家损失。2019年第19号法律第11条或KPK法对此作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