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爪哇 发布一项法令,禁止招聘时的年龄歧视

苏拉巴雅 - 东爪哇省政府发布了一份通知(SE),禁止在招聘过程中行使年龄歧视。

东爪哇省区域秘书Adhy Karyonomeng表示,这项政策是东爪哇省省长Khofifah Indar Parawansa的一项倡议,以纪念国际劳动节,并鼓励该地区的正义和平等就业机会。

“失业年龄歧视现象现在是就业部门的一个严重问题,”ANTARA在5月3日星期六援引他的话说。

据他介绍,许多35岁以上的求职者很难找到工作,即使他们有足够的经验和能力。

“州长的母亲关心的是一个严重的问题。许多生产性年龄的工人,特别是35岁以上的工人,在招聘过程中受到歧视,“Adhy说。

他说,这项政策符合宪法的授权和一些强调工作世界非歧视原则的国家条例和国际公约。

通过SE,东爪哇省政府鼓励商界不再在职位空缺中列出无关的年龄限制,并优先考虑基于能力和机会平等的招聘制度。

“希望东爪哇能够成为创造公平和包容性就业市场的先驱,”Adhy说。

该政策还针对残疾人群体,据说他们在符合所需资格时,有同样的权利和机会申请工作。

SE还加强了2003年关于人力的第13号法律的实施,特别是第5条和第6条,该条确保了对待每名工人的平等待遇。

此外,参照1999年关于批准劳工组织第111号公约的第21号法律,政府禁止在工作和职位上歧视,包括以年龄为由。

2014年关于地方政府的第23号法律还规定,人力事务是竞争事务的一部分,地方政府有权通过行政政策进行指导和促进。

“通过这一SE,州长鼓励商业世界消除不合理的年龄要求,除非出于安全原因或合法的技术考虑,”他补充说。

作为初步实施的一种形式,贾蒂姆省政府确保该SE将应用于所有区域拥有的企业(BUMD),政府合作伙伴服务提供者,基于区域收入和支出预算(APBD)的劳动密集型计划,以及在省内招募非PNS国家民事机构(ASN)和有就业协议(PPPK)的政府雇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