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PK不能在国有企业中引发腐败,因为修订了法律,宣布董事不是国家行政长官
雅加达 - 消除腐败委员会(KPK)表示,国有企业法的修订将对处理腐败指控产生影响。红板公司的董事不能再被束缚,因为这种规定说他们不再是国家组织者。
“如果它不是KPK可以处理的国家组织者,是的,KPK当然不能处理它,”KPK发言人Tessa Mahardhika于5月2日星期五在雅加达南部Kuningan Persada的KPK红白大厦告诉记者。
有关信息,2019年第19号法律第11条或KPK法规定,KPK有权对涉及执法官员的腐败指控进行调查,调查和起诉;国家行政长官;或与国家行政长官或行政长官犯下的腐败犯罪有关的其他人和/或涉及至少10亿盾的国家损失有关。
他说,回到德萨,KPK作为执法官员不会打破规则。但是,他的机构当然正在研究新规则。
“当然,有了新规则,法律局和执法和执行委员会都需要一项研究,以了解该规则将对KPK可以进行的执法产生多大影响,”调查人员背景的发言人说。
如前所述,政府通过了2025年第1号法律,该法律涉及2003年关于国有企业的第19号法律的第三修正案。第9G条规定,国有企业的董事会、委员会和监事会不是国家组织者。
同时,《国有企业法》第9 F条规定,如果可以证明,董事会、委员会和监事会不能因损失而被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