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项目开始为家庭公司,马来西亚的DPRD工作人员受到20年监禁的威胁
雅加达 - 市议会(MPD)的一名名叫穆罕默德·哈尼夫·艾哈迈德(Mohammad Hanif Ahmad)的人员,41岁,涉嫌在马来西亚东贡区政府项目的招标中犯下裙带关系。
艾哈迈德被指控向他家族拥有的公司提供福利,以赢得四个清洁项目招标,其预算已从Dungun区政府吸收。
在本案中,伯纳玛在其报告中提到,艾哈迈德作为助理监测器的能力是项目数量。
艾哈迈德建议他的父亲,兄弟和一位同事拥有的三家公司,在为期两年的一般清洁工程项目中获得价值近500万印尼盾的合同。
对艾哈迈德的起诉听证会,艾哈迈德也是MPD金融委员会招标秘书处(供应和服务)的成员,于4月30日星期三举行。然而,被告否认了所有向他提出的指控。
被告艾哈迈德被判有罪,根据《马来西亚反腐败委员会法》(MACC)2009年第24(1)条,被告艾哈迈德可判处20年徒刑,罚款不低于五倍的贿赂价值或RM10,000
然而,马来西亚法院允许被告支付18,000印尼盾的保释金,条件是一名担保人,提交护照,不打扰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