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税2025年3月达到34.91万亿印尼盾
雅加达 - 财政部(Kemenkeu)税务总局(DGT)指出,截至2025年3月,数字经济商业部门对国库的收入达到34.91万亿印尼盾,较上月增加1.35万亿印尼盾。
财政部税务总局推广,服务和公共关系司司长Dwi Astuti表示,这一数额来自通过电子系统(PMSE)征收27.48万亿印尼盾的贸易增值税(VAT),1.2万亿印尼盾的加密税,3.28万亿印尼盾的金融科技税(P2P借贷),以及其他方通过政府采购信息系统(SIPP税)为商品和/或服务采购交易征收的税收,金额为2.94万亿印尼盾。
“与此同时,截至2025年3月,政府已任命211名PMSE商业行为者成为增值税(VAT)的收款人。2025年3月,收集者数据有一个修正或变化,即Zoom Communications, Inc,“他在5月2日星期五的一份书面声明中说。
至于所有指定的收集者,190 PMSE 已经收集并存入了27.48万亿印尼盾的 PMSE 增值税。
Dwi表示,这一数额来自2020年的7314.4亿印尼盾,2021年的3.90万亿印尼盾,2022年的5.51万亿印尼盾,2023年的6.76万亿印尼盾,2024年的8.44万亿印尼盾和2025年的2.14万亿印尼盾。
此外,截至2025年3月,加密税收入已达到1.2万亿印尼盾,2022年收入为2464.5亿印尼盾,2023年收入为2208.3亿印尼盾,2024年收入为6204亿印尼盾,2025年收入为1151亿印尼盾。
“加密税收收入包括交换机加密销售交易的5606.1亿印尼盾的PPh 22收入和交换机加密购买交易的6421.7亿印尼盾的DN增值税收入,”他说。
此外,金融科技税(P2P借贷)还贡献了3.28万亿印尼盾的税收收入,截至2025年3月,2022年收入为4,463.9亿印尼盾,2022年收入为1.11万亿印尼盾,2024年收入为1.48万亿印尼盾,2025年收入为2418.8亿印尼盾。
金融科技税包括WPDN和BUT收到的贷款利息8346.3亿印尼盾的PPh 23,WPLN收到的贷款利息7207.4亿印尼盾的PPh 26,以及期存款1.72万亿印尼盾的DN增值税。
Dwi表示,其他数字经济企业的税收收入来自SIPP税收。
截至2025年3月,SIPP税的收入为2.94万亿印尼盾,来自2022年的4023.8亿印尼盾,2023年的1.12万亿印尼盾,2024年的1.33万亿印尼盾,2025年的941.8亿印尼盾。
SIPP税收收入包括2002.1亿印尼盾的所得税和2.74万亿印尼盾的所得税。
“为了为传统和数字商业行为者创造公平和商业平等(水平竞争环境),政府仍将继续任命PMSE商业行为者,他们从国外向印度尼西亚的消费者销售产品并提供数字服务,”他说。
Dwi表示,未来,政府将探索其他数字经济企业税的潜在收入,例如加密资产交易交易的加密税,贷款人支付的贷款利息的金融科技税,以及通过政府采购信息系统采购商品和/或服务的交易的SIPP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