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长提议修订《民间社会组织法》,概括潜在的企业犯罪
雅加达 - 内政部长(门达格里)穆罕默德·蒂托·卡纳维安(Muhammad Tito Karnavian)为修订2013年关于社区组织的第17号法律(UU Ormas)提供了机会。
这一演讲是为了回应印度尼西亚一些社区组织犯下的越来越多的违规和暴力案件,这些案件被认为已经退出了最初的目标,成为民间社会愿望的论坛。
铁托说,群众组织作为民主制度的一部分的作用需要保持,但在实践中,没有几个群众组织正在演变成具有联盟倾向的团体,甚至公然实施暴力。
「我们看到有很多自由的群众组织事件。可能需要一个严格的监督机制。其中,也许是财务问题,金融审计,“铁托说,引自ANTARA,4月25日星期五。
据他介绍,1998年改革后制定的《民间社会组织法》是以民主化精神制定的,旨在保障集会和结社自由。
但在途中,这种自由实际上开始被少数政党滥用。一些以前活跃在社会和宣传活动中的组织,现在实际上已经转行为压力群体,甚至在社会中表现得像自己的机器。
铁托强调的重要方面之一是对群众组织的监督不足,特别是在资金透明度和财务责任方面。
他认为,许多社会组织的资金流动不明朗为滥用公共资金或成员捐款的机会提供了机会,这些捐款用于社会利益以外的活动。
「当群众组织的资金未经审计且不透明时,这可能会被歪曲,包括暴力和勒索在内的权力议程。如果它是系统的,并且有一个组织命令,它可以被归类为公司犯罪,“铁托说。
他补充说,目前没有足够强有力的法律工具在违反法律界限时对群众组织进行全面审计和打击。因此,《群众组织法》的修订被认为对于重新规范组织责任界限和收紧监督监管非常重要。
内政部长的声明与公众越来越关注群众组织参与最近的暴力行动一致。最近几周至少有两起事件引发了关于监督和改革群众组织必要性的讨论。
MPR副主席Eddy Soeparno透露,梳邦比亚迪电动汽车工厂的建设受到一些群众组织的干扰。有传言称,这种干扰与某些群体的单方面要求有关,这些团体试图在没有正式程序的情况下强行参与该项目。
第二起事件发生在雅加达,当时印度尼西亚人民运动联合组织(GRIB)Jaya的四名成员烧毁了一辆警察巡逻车。
这一事件之所以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是因为它表明群众组织可以对国家官员采取残酷和公然的行动。警方目前正在将此案视为纯粹的犯罪行为。
铁托 指出,关于修订《民间社会法》的论述必须按照法律程序通过立法程序。他说,政府如果准备就绪,将向DPR提交提案的手稿。之后,将与立法委员和民间社会公开讨论。
“如果政府提出提案,它将移交给DPR。Dpr正在讨论和决定,“铁托说。
除了法律的修订外,铁托还强调了执法对群众组织犯下的违法行为的重要性。他强调,暴力行为不应被允许,应依法行事。
「刑事犯罪,是的,它必须自动采取行动。刑事诉讼。你必须执法,以便维护安全稳定,“他说。
有了《民间社会法》修订的话语,政府希望强调条约自由不是绝对自由。国家仍然有义务维护稳定、公共秩序,防止在组织属性背后避难的暴徒的诞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