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ngapul法官Ronlad Tannur被判处9年徒刑和7.5亿印尼盾的罚款
雅加达 - 水地区法院Mangapul的不活跃法官被判处9年徒刑。这是因为检察官(JPU)裁定,被告的行为符合贿赂和/或满足的一系列自由判决Gregorius Ronlad Tannur的要素。
检察官在4月22日星期二的审判中说:“要求雅加达中央地区法院腐败刑事法院法官小组起诉此案,决定将被告Mangapul合法和令人信服地定为有罪。
“因此,判处被告Mangapul9年徒刑,”他继续说道。
检察官还要求被告Mangapul支付7.5亿印尼盾的罚款,并规定如果不支付,将被6个月的罚款所取代。
检察官在起诉书中认为,审理罗纳德·塔努尔案的法庭主席被告Erintua Damanik的行为被证明违反了《刑法典》第55条第1款至第1款《蒂皮科尔法》第6条第2款和第12B条。
Mangapul是被告被告中三名之一,被告被指控在涉嫌贿赂和小费的案件中以礼物或承诺46.7亿印尼盾的形式接受贿赂和小费,以便在2024年谋杀罪犯Ronald Tannur时判处自由判决。
除贿赂外,Mangapul与Erintuah Damanik和Heru Hanindyo一起还被指控以印尼盾和各种外币的形式获得小费,即新加坡元,马来西亚林吉特,日元,欧元和沙特里亚尔。
他们被指控犯有经2001年第20号法律修订的1999年关于根除腐败罪的第31号法律第12条c项或第6条第(2)款或第5条第(2)款和第12 B条。《刑法典》第55条第1款。
三名法官涉嫌收受的贿赂包括10亿印尼盾和308万新元或36.7亿印尼盾(汇率为11,900印尼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