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控贪污的Mega银行员工被判处10年徒刑
MEDAN - 北苏门答腊总检察长(JPU)Kejari Belawan指控Yenny(47岁)被判处10年徒刑,Yenny是Bank Mega的一名雇员,被指控贪污价值86亿印尼盾的职位和洗钱犯罪(TPPU)。
“要求法官小组判处被告Yenny10年徒刑,”JPU Kejari Belawan Bastian Sihombing于4月14日星期一在棉兰地区法院表示,据ANTARA报道。
JPU Bastian评估说,被告Yenny作为棉兰Mega Regional Bank办公室中央化网络运营主管的行为被证明在办公室和TPPU中犯有贪污罪。
“被告被发现违反了《刑法典》第374条,以及2010年关于防止和根除洗钱犯罪的第8号法律第3条,”他说。
被告因被告Yenny损害Bank Mega而使被告的行为负担重大的是86亿印尼盾。
“至于减轻罪行,被告是真诚的,从未被定罪,”巴斯蒂安说。
在听取了JPU Kejari Belawan的要求后,主审法官Zulfikar推迟了审判,并于下周继续进行辩护备忘录的议程。
「审判被推迟并于周一(4月21日)恢复,被告及其法律顾问的pledoi议程,”法官Zulfikar说。
JPU Kejari Belawan Bastian Sihombing在起诉书中表示,被告Yenny参与了挪用金,在PT Bank Mega Tbk Regional Medan造成86亿印尼盾的损失。
“此案始于PT Bank Mega Tbk与PT Kelola Jasa Artha或PT Kejar合作,现金中转账(CIT)和现金处理中心(CPC)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他说。
根据协议,PT Kejar负责将Bank Mega的现金捡起和汇入预定目的。
包括在Bank Mega的货币处理中心(CPC)进行现金处理,例如计算,分类和存储。
2024年5月21日,被告Yenny通过电子邮件向PT Kejar管理层提出银行间卡塔尔货币交易(TUKAB)请求,向Artha Graha银行转移3.6亿印尼盾。
这笔钱随后使用大发Grandmax汽车交付,并被Artha Graha银行棉兰青年分行接收,最后移交给Mega Medan Maulana银行。
“没有适当的程序,被告Yenny在Bank Mega收到了这笔钱,没有官方收据,”Bastian说。
不仅如此,被告Yenny还于2024年5月22日卷入了几项类似的交易。
在其中一笔交易中,Yenny要求PT Kejar向Danamon银行发送3.5亿印尼盾,然后由证人Muhammad Dayu Syahputra移交给Danamon Bank棉兰分行。
然而,被告Yenny在收据上没有Bank Mega的官方印章的情况下收到了这笔钱。
此外,同日,Yenny指示向Maulana Lubis银行Mega Branch发送4.6亿印尼盾。
然而,金钱的旅程突然发生了变化,指示将钱送到棉兰花园Indomaret,最后被告Yenny在没有应该进行正式程序的情况下收到了。
此外,2024年6月5日至19日,被告Yenny再次以TUKAB向PT Kelola Jasa Artha或PT Kejar的请求的形式进行了一系列虚构的交易。
“因此,由于被告Yenny的行为,PT Bank Mega Tbk Regional Medan遭受了约86亿印尼盾的物质损失,”JPU Bastian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