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jagung向PN Jakpus的三名法官披露了600亿印尼盾的贿赂基金来源

雅加达 - 总检察长办公室透露了贿赂资金的来源,涉及三名法官,在雅加达中央地区法院提供粗棕油(CPO)出口设施的腐败案件中涉嫌贿赂的案件中。

被指定为嫌疑人的三名法官是Djuyamto(DJU),Agam Syarif Baharudin(ASB)和Ali Muhtarom(AM)。他们于4月13日星期日被列为嫌疑人。

总检察长办公室Jampidsus调查主任Abdul Qohar被ANTARA引述,他解释说,贿赂与处理涉及食用油公司的腐败案件有关。在这种情况下,要求通过准备200亿印尼盾的资金来解决案件(ontslag)。

周日(13月4日)对七名证人的询问结果显示,Ariyanto(AR)、公司律师Ariyanto(AR)和PN North Jakarta的年轻民事登记官Wahyu Gunawan(WG)之间达成了协议。该协议与案件的处理有关。

WG随后将请求传达给Muhammad Arif Nuryanta(MAN),他当时是PN Central Jakarta的副主席。MAN 批准了这一请求,但将货币需求提高到 600亿印尼盾,是初始价值的三倍。

AR同意并将价值600亿印尼盾的美元形式的资金移交给WG,然后将资金转交给MAN。相反,WG从MAN获得了50,000美元的费用。

收到这笔钱后,MAN 任命三名法官为处理案件的法庭:DJU 担任法庭主席,ASB 担任成员,AM 担任特设法官。

审判决定信出来后,MAN 打电话给 DJU 和 ASB,然后交出价值45亿印尼盾的美元,“阅读案件档案”并特别注意案件。这笔钱随后由DJU分发给ASB和AM。

此后不久,MAN再次向DJU提供了价值180亿印尼盾(美元)的资金,再次分配:DJU60亿印尼盾,AM50亿印尼盾,ASB45亿印尼盾。

Qohar认为,三名法官都知道,这笔钱的目的是让案件被裁决。2025年3月19日,当法官小组实际裁决案件时,这一点得到了证实。

由于他的行为,这三人被指控犯有第12条c项,以及第12条b项jo。第6条第(2)款。经2021年第20号法律修订的1999年关于根除腐败罪的第31号法律第18条,jo.《刑法典》第55条第(1)1款。

三名法官被确定为嫌疑人后,本案共有七名嫌疑人。此前,AGO已经点名了四名嫌疑人:WG(PN North Jakarta的年轻民事登记官),MS和AR(两名倡导者)和MAN,他当时是PN Central Jakarta的副议长,现在是PN South Jakarta的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