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国家队球员被判处一年监禁

MEDAN - 北苏门答腊棉兰地区法院Tipikor法院的法官小组判处被告前U-20国家队球员Irfan Raditya(36岁)一年监禁,罪名是涉嫌腐败3.65亿印尼盾。

“判处被告Irfan Raditya被判处一年监禁,”主审法官Sarma Siregar于4月10日星期四在棉兰地区法院Tipikor法院说,据ANTARA报道。

法官说,被告Irfanyang是2005年8月5日至19日在巨港市举行的AFF杯U-20国家队的前球员,被证明在2020财年的北苏门答腊国立伊斯兰大学(UIN)的Gapura开发项目中犯有腐败罪。

萨尔马法官解释说:“被告被认定违反了1999年第31号法律第18条第3条,该条经2001年关于根除腐败罪的第20号法律修订,Jo第55条第(1)款第1款。

除监禁外,法官小组还判处被告Irfan支付5000万印尼盾的罚款,条件是如果不支付罚款,则以一个月的监禁代替。

罪魁祸首是被告Irfan Radityayang的行为不支持政府根除腐败的计划。

萨尔马法官说:“虽然减轻了罪行,但被告在审判期间是礼貌的,并归还了国家损失。

宣读判决书后,主审法官Sarma Siregar向Pancur Batu的检察官(JPU)(Cabjari)Deli Serdang和被告Irfan提供了表达立场的机会。

对此,JPU Cabjari Deli Serdang在Pancur Batu Tantra Perdana Sani,被告Irfan Raditya分别表示他们接受了判决。

「好吧,既然双方都接受了判决,这意味着这一裁决具有永久的法律效力或inkrah,”法官说。

判决比JPU Tantra的要求轻,后者此前曾指控被告Irfan入狱1.5年,罚款1亿盾和四个月监禁。

“被告Irfan是提供Gapura UIN Sumut建设工作的人。结果,国家财政遭受了3.65亿印尼盾的损失,“他说。

他的当事人认为,被告Irfan的行为被证明在2020财年为Gapura UIN Sumut的建设而腐败,使国家财政损失了3.65亿印尼盾。

JPU Tantra解释说:“被告被认为违反了经2001年关于根除腐败罪的第20号法律修订的1999年第31号法律第18条第18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