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就任国有银行专员的高级官员发表声明

雅加达 - 印度尼西亚银行(BI)的一些高级官员已被任命为国有企业(BUMN)银行的专员。

Donny Hutabarat等人目前担任BI金融市场发展部主管,被任命为BNI银行的专员。然后,仍然担任BI货币和证券管理部负责人的Edi Susianto正式被任命为BRI的独立专员。

印度尼西亚银行通信部执行主任Ramdan Denny Prakoso就一些BI官员发表了自己的声音,他们成为国有银行专员

“我们看到这个过程仍在进行中,是的。因此,没有评论,“丹尼于3月26日星期三在他的办公室告诉记者。

关于要求印度尼西亚银行官员在担任银行专员之前辞职的规则,他确保印度尼西亚银行继续遵守所有适用的法规。

“是的,这意味着所有规则仍然由印度尼西亚银行满足。如果是这样的话,毫无疑问。但是没有评论太多,是的。但是,当涉及到法规时,一切都将由印度尼西亚银行满足,“他说。

包括国有银行在内的上市公司(包括国有银行)的独立专员的任命在印度尼西亚适用的法规中受到监管,即如2007年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第40号法律,特别是第120条所述,规定独立专员必须来自与主要股东、董事会成员和其他专员委员会成员无关的各方。

此外,金融服务管理局(POJK)第33/POJK.04/2014号关于发行人或上市公司董事会和委员会的条例也规定了独立专员的成员资格。

POJK 33/2014第21条,独立专员有义务满足若干要求,包括:

- 不是在过去6个月内工作或有权、有责任规划、领导、控制或监督发行人或上市公司的活动的人,除非在下一时期重新任命为发行人或上市公司的独立专员。

- 未直接或间接地持有发行人或上市公司的股份。

- 与发行人或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董事会成员或发行人或上市公司的主要股东无关。

- 与发行人或上市公司的业务活动无关的直接或间接的业务关系

此前,经济与法律研究中心(Celios)主任Bhima Yudhistira评估说,由印度尼西亚银行(BI)活跃官员填补的Himbara银行专员的职位明显违反了BI法规。

据他介绍,BI以外的任务的放置,如2022/2020年关于印度尼西亚银行外部分配的总干事条例(PDG)所规定的,不包括国有金融服务机构,因此违反了现行规则。

Bhima解释说,对OJK,LPS,ADB或BIS的任务不是问题,因为它已经受到监管,但如果任务是作为国有银行的专员执行的,这将削弱BI作为货币当局机构的地位。

“如果你成为国有银行的专员,这意味着BI作为货币当局机构的程度会减弱,”他于3月26日星期三告诉VOI。

他说,这也开辟了利益冲突的可能性,因为本应担任主管的BI现在是银行业的参与者。

此外,Bhima透露,BI官员在Himbara银行的安置被怀疑与BUMN银行对Danantara的股票融资有关,这有可能造成系统性风险问题,如果Danantara遇到违约问题,BUMN银行客户的钱可能会受到影响。

此外,Bhima还提到,有迹象表明BI支持300万套住房的融资,为了支持该计划,BI应将基准利率降低50个基点,以便抵押贷款利率对债务人更实惠,而不是通过负担分享或成为Himbara银行的专员。

“有一个错误的Kaprah使BI谈判其独立性,类似于新秩序,其中BI由财政部主管,”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