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目岛目的携带冰毒的亚齐青年在PN MEdan被判处16年徒刑

MEDAN - 北苏门答腊棉兰地区法院的法官小组判处亚齐青年Khairul Munanda Bin Mansyur(24岁)16年徒刑,他被发现携带3.2公斤甲基苯丙胺,目的地是西努沙登加拉(NTB)的龙目岛。

“判处被告Khairul Munanda bin Mansyur16年徒刑和10亿盾的罚款和三个月的监禁,”主审法官As'ad Rahim Lubis于3月12日星期三在棉兰地区法院表示,ANTARA报道。

法官指出,被告Khairul的行为被证明违反了2009年关于麻醉品的第35号法律第114条第(2)款,作为主要指控。

至于被告Khairul的行为,因为他不支持政府根除麻醉品的计划。

“在减轻问题的同时,被告在审判期间是礼貌的,并承认了自己的行为,”哈基姆·阿萨德说。

宣读判决书后,主审法官As'ad Rahim Lubis向被告Khairul和北苏门答腊检察官办公室(JPU)提供了七天时间提出上诉。

“有七天的时间来表达立场,无论是上诉还是接受这一判决,”法官As'ad Rahim说。

判决比JPU Kejati Sumut Erning Kosasihyang此前要求判处被告Khairul17年徒刑和10亿盾的罚款六个月监禁的指控轻。

JPU Erning在起诉书中说,被告Khairul于2024年8月2日在德利沙登摄政区Sunggal区Sei Semayang收费公路II Gardu出口的收费站被北苏门答腊地区警察逮捕。

“被告因从亚齐运往龙目岛的甲基苯丙胺而被公众信息逮捕,”他说。

他继续说,冰毒计划由被告Khairul通过瓜拉纳穆德利沙登国际机场乘飞机携带。

逮捕后,北苏门答腊地区警察小组获得了3.2公斤冰毒类麻醉品的证据。

“在审讯期间,被告承认他获得了4万亿印尼盾的工资,并设法将冰毒交给了他的订单,”JPU Erning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