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煤炭小偷在井里汶被警方逮捕

CIREBON - 井里汶市度假警察局(Polresta)在西爪哇井里汶大坝村的一个私营公司拥有的临时存储区(库存pile)逮捕了三名盗窃18吨煤炭的肇事者。

井里汶警察局局长Kombes Pol Sumarni表示,被捕的三名肇事者的首字母缩写为N(40),D(43)和RR(41)。他们在被证明参与盗窃后被捕。

“嫌疑人N充当卡车司机,而D是现场主管,RR担任装载运营商,”Sumarni周六在井里汶确认时说。

他解释说,从调查结果中可以得知,三名肇事者在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将煤炭装在卡车上偷窃煤炭。

“盗窃案发生在不久前。然后,18吨煤炭是使用三菱Tronton卡车运输的,警察编号为D-9818-AE,“他说。

据他介绍,在成功将煤炭从该地点带出后,肇事者以1250万印尼盾的价格将其出售给首字母缩写为S的人。

警察局长透露,嫌疑人N从被盗煤炭的销售中获得了50万印尼盾的奖励。

“收到与煤炭损失有关的报告的警察立即进行了调查,直到他们最终确定肇事者,”他说。

他说,在案件披露时,警方还查获了一些证据,包括一辆用于运输煤炭的平板卡车。

此外,苏马尼尼继续说,官员们还获得了路信,煤炭购买发票以及与此案有关的其他文件。

他强调,肇事者被指控犯有《刑法典》第363条,涉及与施暴者一起盗窃,最高可判处七年徒刑。

目前,井里汶警方仍在开发,以揭露其他当事人可能参与盗窃网络。

“我们呼吁公司改善监控和安全系统,以防止类似事件,”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