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防假糖在班尤马斯流传,案件已由警方处理
JAKARTA - 中爪哇省班尤马斯市警察局刑事调查股(Satreskrim)的警官在两个不同的地点发现了一起通过混合精制糖和糖蜜伪造砂糖的案件。
4月22日,星期四,班尤马斯警察局长M Firman L Hakim在班尤马斯警察总部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说:"昨天被抓获的肇事者在利用过程中程序错误,因此得到了保护。
他说,精制糖案是第一个由国家警察总部披露的,然后移交给班尤马斯警方。
现已被列为嫌疑人的肇事者包括G(24人)、阿吉巴朗居民、班尤马斯居民和W(40人)、班尤马斯锡隆戈克居民,而作为证据获得的糖分为35吨。
"两名肇事者已被指为嫌疑人。我们会继续发展这个个案,以免因精制食糖而影响社会。
他说,在这种情况下,精制糖不应直接食用,而必须经过加工或工业加工,而两名嫌疑人没有生产和加工许可证。
将5吨精制糖混合成25公斤糖蜜,然后用麻袋包装,由一家国有企业(BUMN)拥有的知名品牌纯砂糖包装,该品牌在马迪云开了一家工厂。
"根据他们的承认,糖被卖给西爪哇地区,"城市警察局长说。
与此同时,刑事调查组组长、警察局长贝瑞说,披露将精制糖与糖蜜混合的案件始于上周五(16/4)对阿吉巴朗一个仓库的突袭。
"那天晚上,我们继续到锡隆戈克,"他说。
他说,根据嫌疑人的供词,精制糖是以每公斤9,900卢比的价格购买的,经过加工后,结果以每公斤11,500卢比的价格卖给了市场上的贸易商。
据他介绍,精制糖与糖蜜的混合已持续了约7个月,每月生产配额超过100吨。
关于此案,他说,根据2014年关于Jo工业的第3号法律第120条第1款,这两名嫌疑人将受到指控。2020年第44条第4号法律第11条关于创造就业和/或第62条第1款修订了第53条第1款b. 1999年关于消费者保护的法律第8条第1款,最高可判处5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