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求释放的主张,Ronald Tannur Ngaku犯有让网友惊呆的罪行
雅加达 - 被定罪的格雷戈里乌斯·罗纳德·坦努尔(Gregorius Ronald Tannur)声称,他从未要求在谋杀情人迪尼·塞拉·阿夫里安蒂(Dini Sera Afrianti)的案件中获释。
他在水地区法院被告三名法官,即Erintuah Damanik,Mangapul和Heru Hanindyo的涉嫌贿赂和满足的听证会上作证时作证时作证。
主张始于被告Erintuah Damanik的律师质疑Ronald Tannur是否要求Lisa Rachmat释放她。
“从来没有先生,”罗纳德·坦努尔(Ronald Tannur)在2月25日星期二在雅加达高等法院的审判中回答说。
“所以我从来没有说过我想自由,这是永远不会的?”被告的律师Erintuah Damanik证实。
“从未,”罗纳德·塔努尔说。
然后,罗纳德·塔努尔(Ronald Tannur)在听到谋杀案的指控时被要求解释他的感受。爱德华·塔努尔(Edward Tannur)的儿子承认,他非常有罪。
然而,他的内疚不是因为他杀死了迪尼·塞拉·阿弗里安蒂。而是因为他的父母麻烦。
「你有什么内疚?你觉得你有罪吗?“被告的律师Erintuah Damanik问道。
“因为我麻烦了我的父母,让我的父母悲伤,继续让印尼网友兴奋,”罗纳德·塔努尔说。
有关信息,水地区法院的三名非活跃法官被指控以46.7亿印尼盾的礼物或承诺形式接受贿赂,并在涉嫌贿赂和小费的案件中小费,以便在2024年向被定罪的Ronald Tannur谋杀罪名判处自由判决。
除贿赂外,三人还涉嫌以印尼盾和各种外币的形式获得小费,即新加坡元,马来西亚林吉特,日元,欧元和沙特里亚尔。
因此,被告的行为受到第12条c项或第6条第(2)款或第5条第(2)款和第12 B条以及经2001年第20号法律修订的1999年关于根除腐败罪的第31号法律第18条的监管和刑事犯罪的威胁。《刑法典》第55条第1款。
具体而言,据称三名法官收到的贿赂包括10亿印尼盾和308.000新加坡元或36.7亿印尼盾(汇率为11,900印尼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