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POM 对商业行为者必须遵守的美容广告适用固定的规则
雅加达 - 食品和药物监督局(BPOM)RI确认了化妆品商业行为者必须遵守的产品广告规则。制定这一规则是为了保护公众免受不当、不当和不合理的化妆品使用。
引用自BPOM官方网站,2025年2月18日星期二,化妆品的促销必须包含完整,客观和不误导性的信息。在促销材料上,也不允许将化妆品称为旨在治愈疾病的药物。
「化妆品的标记、促销和广告也不会误导性,这意味着您必须提供诚实或不夸张、准确、负责任的信息。它不应该利用公众对健康问题的担忧,也不应该宣布它为药物或旨在预防疾病,“BPOM RI主席Taruna Ikrar说。
有关化妆品标记、促销和广告的安排是2024年第28号政府条例第425条第(2)款的实施,该条例涉及2023年关于健康的第17号法律实施条例。这项规定也是BPOM致力于继续确保印度尼西亚化妆品产品的安全性,益处和质量。
BPOM还确认了与化妆品证词相关的法规。严格禁止作证的当事方是卫生工作者或使用健康属性。
「保健工作者和医务人员禁止广告,包括与化妆品相关的证据,如本法规规定的。此外,广告参与者也不允许使用健康专业的属性,“他补充说。
除商业行为者和政府外,希望公众在选择化妆品时更加明智,不要被误导性广告所消耗。BPOM还支持公众在发现与其广告索赔不符的化妆品时要大声疾呼。
“2024年PerBPOM第18号第20条也包含了社区作为合作伙伴监督流通产品的作用,包括标记,促销和/或化妆品广告。人们必须明智地选择安全的化妆品并明智地应对流传的信息,“他总结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