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实施的征税制度

YOGYAKARTA – 征税制度是用来计算纳税人必须缴纳的税款数额的机制。每个国家都有不同的征税制度,包括印度尼西亚。印度尼西亚有三种类型的征税制度。

pajak.go.id 报告,印度尼西亚适用的征税制度是自我评估制度、官方评估制度和持有评估制度。以下是解释。

该制度倾向于纳税人(WP)的独立性。这意味着需要缴纳的税款的金额由纳税人本人决定。包括税收计算,付款和报告在内的活动由纳税人通过来到税务服务办公室(KPP)积极开展。纳税人稍后将通过现有的在线支付系统进行跟踪。

在这个制度中,政府只充当主管、审查员和税务调查员。该系统通常应用于所得税(PPh)或增值税(VAT)。

该系统与自我评估系统不同。在这个系统中,纳税机构的官员将决定纳税人必须缴纳的税款金额。在这个系统中,所得税的名义税款将更加准确,而无需任何目标来减少或增加所得税。

该制度适用于由各地区征收的税收,例如建筑土地税(PBB),车辆税和其他类型的税收。

官方评估系统系统的特征是,纳税人是被动的,相反,财政部将被任命为管理税。此外,必须缴纳的税款将在计算完成并通过税收规定信发出后出现。

该制度还通过征税机构授权政府确定纳税人必须缴纳的税款金额。

印度尼西亚实施的另一个制度是控股评估制度。在这个制度中,第三方是活跃的扣押人,并且有权确定所欠税的名义税的金额或金额。

该党通常由财务主管或公司税务部门填补,他们将削减员工的所得以纳税。扣除后,员工将获得扣除证据,这些证据附在相关纳税人的年度通知函(SPT)中。

在印度尼西亚实施这一征税制度的税收例例是所得税第21条、所得税第22条、所得税第23条和最终所得税第4条第(2)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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