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记录的数字税收收入截至2025年1月,达到33.39万亿印尼盾
雅加达 - 财政部税务总局(DGT)指出,截至2025年1月31日,政府记录了数字经济商业部门的收入为33.39万亿印尼盾。
推广,服务和公共关系总监Dwi Astuti表示,这笔金额来自通过电子系统(PMSE)征收26.12万亿印尼盾的贸易增值税(VAT),1.19万亿印尼盾的加密税,3.17万亿印尼盾的金融科技税(P2P借贷),以及其他方通过政府采购信息系统(SIPP税)通过商品和/或服务采购交易征收的2.9万亿印尼盾税。
同时,截至2025年1月,政府已任命211名PMSE商业行为者成为增值税(VAT)的征收者。
Dwi表示,2025年1月,投票人数据没有任命、更正/更改或撤销。
在所有被任命的投票人中,有181名PMSE征收并存入了26.12万亿印尼盾的PMSE增值税。
“这一数额来自2020年的7,314亿印尼盾,2021年的3.90万亿印尼盾,2022年的5.51万亿印尼盾,2023年的6.76万亿印尼盾,2024年的8.44万亿印尼盾和2025年的7748亿印尼盾,”他在2月17日星期一的一份声明中说。
截至2025年1月,加密税收收入已达到1.19万亿印尼盾。这些收入来自2022年的2464.5亿印尼盾收入,2023年的2208.3亿印尼盾收入,2024年的6204亿印尼盾收入和2025年的1071.1亿印尼盾收入。加密税收收入包括交换商上的加密销售交易的5605.5亿印尼盾所得税22和交换商上的加密购买交易的6342.4亿印尼盾所得税DN。
Dwi表示,截至2025年1月,金融科技税(P2P借贷)也贡献了3.17万亿印尼盾的税收收入。
同时,金融科技税的收入来自2022年的4463.9亿印尼盾,2023年的1.11万亿印尼盾,2024年的1.48万亿印尼盾,2025年的1400亿印尼盾。
Dwi表示,金融科技税包括WPDN和BUT收到的贷款利息的PPh 23为8305.4亿印尼盾,WPLN收到的贷款利息的PPh 26为7207.4亿印尼盾,DN的期存款利息为1.62万亿印尼盾。
据他介绍,其他数字经济企业的税收收入来自SIPP税收收入,直到2025年1月,SIPP税的收入为2.90万亿印尼盾。
Dwi解释说,SIPP税的收入来自2022年的4023.8亿印尼盾,2023年的1.12万亿印尼盾,2024年的1.33万亿印尼盾和2025年的537.7亿印尼盾。
此外,Dwi表示,SIPP税收收入包括1955.4亿印尼盾的所得税和2.71万亿印尼盾的所得税。
Dwi说:“为了为传统和数字商业行为者创造公平和商业平等的场地,政府仍将任命PMSE商业行为者,他们从国外向印度尼西亚的消费者销售产品并提供数字服务。
Dwi还补充说,政府将探索其他数字经济企业税的潜在收入,例如加密资产交易交易的加密税,贷款人支付的贷款利息的金融科技税,以及通过政府采购信息系统采购商品和/或服务的交易的SIPP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