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齐克 · 希哈布否认: 没有医生说我对科维德 - 19 持肯定态度
雅加达 - 里齐克·希哈布强调,从来没有一个医生表示他接触过COVID-19。关于他的健康的信息,称为COVID-19,直到几个在UMMI医院接受治疗后才为里齐克·希哈布所知。
里齐克·希哈布在审判中最初提到在UMMI医院治疗她的内丽娜·玛雅卡蒂法医生。内琳娜医生打电话给里齐克·希哈布,没有通知他接触COVID-19。据里齐克·希哈布说,内丽娜医生只传达了她出现导致COVID-19的症状的迹象。
"他说,他只做了治疗。内丽娜医生来了五次Rizieq在东雅加达地区法院的审判中说:"总是解释这种紧张,来(解释)饱和是不正常的,肺部有感染,现在这一切都导致COVID-19。
里齐克说,在他接受治疗期间,没有医生告诉他他的健康状况。包括随行医生
"但当时甚至没有一个医生,我解释说,包括医生哈迪基。没有一个医生告诉我没有COVID-19。但是,如果医生说我只是要小心,这次大流行是COVID-19哈比卜必须照顾好自己,你必须吃药,"他解释说。
里齐克·希哈布在审判中承认,他直到11月30日才得知自己被阳性接触了COVID-19。这种情况是在他于11月27日进行的PCR拭子结果出来后发现的。
"但我知道,在11月30日的PCR拭子测试后,我对COVID呈阳性,这对我传达非常重要,"他说。
在这种情况下,里齐克·希哈布被指控传播假新闻或恶作剧,造成混乱。这个假消息与他的健康状况有关,在西爪哇茂物的UMMI医院,COVID-19被证实呈阳性。
里齐克·希哈布被控于1946年刑法第1号第1款第14款(1)、第2款和/或第14条第1款(1)、第(2)款 印度尼西亚共和国1984年关于传染病暴发和/或《刑法》第216条以及《刑法》第55条第1款第1款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