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齐克 · 希哈布确认 Covid - 19, 目击者称样品没有在实验室检查
雅加达 - 哈比卜医生作为Mer-C志愿者说,里齐克·希哈布被证实与COVID-19的基础上,快速测试的结果。但是,对样品的检查并没有在实验室进行。
哈迪基的供词开始于检察官在检查里齐克·希哈布的样本时对实验室的使用提出质疑,并确认了COVID-19的结果。
4月21日星期三,在东雅加达地区法院的审判中,检察官问道:"你用哪个实验室来附上阳性信号?
哈迪基回答道:"我根据在森图尔的考试传达了确认。
检察官对哈迪基的回答感到好奇,他重申了检查没有在实验室进行的问题。
"所以你不使用实验室?
"不",哈迪基说。
检察官在听取了证人的答复后,提出了一个在审查一个人的COVID-19样本时必须回答的问题。
"标准必须是使用实验室与否?
"PCR拭子被送到实验室",哈迪基说。
"不得不去实验室,但当时你没有吗?
"是的",哈迪基简短地说。
为了获得信息,在本案中,里齐克·希哈布被指控散布虚假新闻或混淆不清的恶作剧。这个假消息与他的健康状况有关,在西爪哇茂物的UMMI医院,COVID-19被证实呈阳性。
里齐克·希哈布被控于1946年刑法第1条第14款(1)、第2款、第15条和/或第14条(1)、第(2)款 印度尼西亚共和国1984年关于传染病暴发和/或《刑法》第216条以及《刑法》第55条第1款第1款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