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干巴鲁警方逮捕与挪用租车有关的警察

雅加达 - 北干巴鲁市度假警察刑事调查股逮捕了一名廖内地区警察人员,其首字母缩写为DTH(37)与涉嫌挪用一辆汽车有关。

“我们的肇事者在涉嫌挪用车辆的调查后得到了保护。租用了一个月的汽车没有被归还,而是被卖给了其他人,“北干巴鲁警察公民主任Kompol Bery Juana Putra于2月13日星期四援引。

警方于周日(7月1日)逮捕了警方。最初,受害者Said Mukhsin Syam(40岁)于2024年2月29日向嫌疑人租用了一辆汽车,但在一个月的截止日期之前,车辆没有归还。

受害者在通过GPS检查时,在Tenayan Raya区的Jalan Bukit Rahayu上检测到汽车处于不动状态。

检查完成后,原来这辆车是嫌疑人卖给某人的。

由于这一事件,受害者遭受了约4.5亿印尼盾的损失,并向Tenayan Raya区警方报告了此案。然后,根据受害者的报告,Tenayan Raya警察刑事调查股进行了调查。

Reskrim小组随后追踪了嫌疑人的下落,并无情地逮捕了他。除了汽车部队形式的证据外,它还获得了相关文件。

“肇事者承认了他的行为,并表示出售汽车的钱被用于日常需要,”Kompol Bery说。

嫌疑人因其行为被控犯有《刑法典》关于贪污和欺诈的第372条和/或第378条,最高可判处四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