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碑地区警方逮捕了6名非法石油开采的肇事者
JAMBI - 占碑地区警察局特别刑事调查局(Ditreskrimsus)在两个不同的地点逮捕了六名非法石油开采的嫌疑人,即南巴哈尔,穆阿罗占碑和巴坦哈里邦库村。
Wadir Reskrimsus Polda Jambi AKBP Taufik Nurmandia 表示,六名非法采矿肇事者担任石油矿工。
第一次披露于2025年1月22日。当时,警方逮捕了在Bungku村进行石油开采活动的DS。
DS被捕地点不远处,警方还逮捕了其他肇事者,即R和RA。两人还声称是一名石油矿工。
在这个地点,警方查获了两辆改装的两轮车,两根铁罐管,两根绳索卷和一台导管。
与此同时,周二(4月2日),警方在Muaro Jambi的South Bahar逮捕了三名未经许可的采矿肇事者。
到达现场后,警察在进行非法采矿活动后,在一所小屋中休息的三人被发现。
被捕的三名肇事者分别被首字母缩写为M(30),ADM(23)和S(44)。这三名肇事者是非法石油和天然气开采活动的策划者。
此外,警方还查获了一些证据,包括一辆改装摩托车、一根罐头管、两根绳索滚筒、两台柴油、两台自动拳头装置、两台喷气式飞机泵机和两台装有疑似石油液体的杰里罐。
肇事者被指控犯有2001年关于石油和天然气的第22号法律第52条。
他们最高可判处六年徒刑和最高600亿印尼盾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