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加强对港口作业监督

雅加达 - 交通部(Kemenhub)正在收紧监督和控制港口使用许可证的努力,包括控制发放运营许可证,以确保顺利和遵守适用的法规。

“交通部继续密集努力,以改善对港口使用许可证的监督和控制,其中之一是加强对港口活动运营许可证的监督,”交通部海上运输局局长Antoni Arif Priadi在雅加达的一份声明中表示,Antara于2月8日星期六援引。

他说,交通部已授予国家港口总体规划(RIPN)中列出的港口的运营许可证,包括担保成为港务局(BUP)的许可证的特别码头(Tersus)和独立利益码头(TUKS)许可证。

“除此之外,交通部从未为非官方港口颁发运营许可证,”他说。

他说,根据2017年交通部长关于国家港口总体规划的第432号法令,RIPN中有636个现有港口地点,其中包括28个主要港口,164个收集港,166个区域支线港和278个本地支线港。

此外,还有1,322个港口位置计划和57个航站楼是公共港的一部分。

他解释说,RIPN中列出的港口是将要规划建设,运营和发展的港口。因此,所有港口都必须根据良好公司治理(GCG)拥有许可证和管理良好。

“没有人应该通过为指定以外的其他目的提供港口活动来滥用其功能,”安东尼说。

拥有许可证的港口的特征之一通常是安装港口名称的标志,包括根据海上运输总干事的法令编号A.963 / AL.308 / DJPL安装商业许可合法性信息板的Transus和TUKS。

“关于在为公共利益服务的同时,在特殊航站楼/专用航站楼(TUKS)和特殊航站楼/专用航站楼(TUKS)的商业许可的合法性信息板的安装的应用,”他再次说。

通过该标志的安装,公众和相关方可以根据适用法规轻松了解港口或航站楼运营的合法性。

“如果有人知道有未经许可的港口,他们可以向最近的Syahbandar办事处或当地执法部门报告,或者通过海上运输总局的投诉号码 - 081119642754,”他说。

此外,交通部还致力于通过与有关各方的协同作用和协作,加强对印尼水域安全、安全和执法的监督,同时遵守国际海事组织(IMO)适用的国际法。

为了执法打击海上非法行为,交通部继续与印尼国民军、波里人、海关、巴卡姆拉、地方政府和其他相关方等利益关方合作,履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领土上的水域监督和保护职责。

“这包括根据作战区域优化国家船舶巡逻活动,注意该地区的脆弱性地图,”安东尼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