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定罪的收养员工在马来西亚工作的餐厅派出2天大的婴儿
雅加达 - 马来西亚一名雇员承认,他今天(2月7日星期五)在马来西亚高等法院举行的听证会上,在一家餐馆放弃了2天大的婴儿。
引用Bernama,Nor于2025年1月19日早上06:30在桑朗甘榜拉马的一家餐馆遗弃了她的女婴。
针对Nor的指控是根据《刑法典》第317条提出的,可以根据同一条款判处最高七年徒刑或罚款或两者相同,如果被判有罪。
本次听证会上,被告由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YBGK)的律师Siti Hajar Che Ahmad代表。
腾库检察官Ruqayyah Tengku希望法院为提交与此案有关的化学和法医报告设定一个新日期。
法官小组随后将3月19日定为移交文件的日期,并允许被告与一名保释人一起支付6,000印尼盾的保释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