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齐警方逮捕了2名居民,他们带着伊米格兰罗兴亚逃脱,工资为15万印尼盾
Banda ACEH - 东亚齐警方联合小组逮捕了两名居民,因为他们想将三名罗兴亚族移民从东亚齐摄政区东佩鲁拉克区Sineubok Rawang村的临时避难所带走。
Kasat Reskrim Polres Aceh Timur Iptu Adi Wahyu Nurhidayat 表示,这两名居民是AR(18)和ZA(44)。两人都是东亚齐东佩雷乌拉克的居民
“他们于周日(19/1)晚上从东Peureulak区Sineubok Rawang村的一个临时避难所带走三名罗兴亚族移民时被捕,”ANTARA周四报道的Adi Wahyu Nurhidayat说。
居民将罗兴亚族裔移民带走的公民披露源于居民向东Peureluak警方提交的报告。居民报告说,有三名罗兴亚族移民乘用车前往东部或朗萨市。
“根据这些信息,东Peureulak警察局长与我们协调。然后,我们追赶客车。追逐完成后,客车终于在朗萨警察的管辖范围内停车,“他说。
客车司机和三名罗兴亚族移民被带到东亚齐警察局进行进一步检查和调查。
司机告诉警察,这名乘客是由ZA在Jalan Medan-Banda Aceh,Seuneubok Punti村,East Peureulak区乘坐的三名罗兴亚族移民。后来,警察在东佩雷乌拉克地区逮捕了ZA。
“从ZA声明来看,他得到了AR的协助。有了ZA声明,团队逮捕了AR。目前,我们仍在调查其他各方,他们参与了将罗兴亚民族移民从避难所逃脱,“Adi Wahyu Nurhidayat说。
根据临时检查的结果,ZA声称从下令的人那里获得了15万印尼盾的工资。与此同时,将罗兴亚裔移民带到ZA家中的AR要求30万印尼盾的工资,但工资尚未收到。
Adi Wahyu Nurhidayat说:“ZA和AR涉嫌违反《刑法典》第328条和/或印度尼西亚共和国2007年第21号法律第10条第2条,该条涉及根除贩运人口的犯罪行为,最低威胁为三年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