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erba法将受到修订,Muhammadiyah批评了许多文章
雅加达 - Muhammadiyah中央执行委员会(PP)批评了《矿产和煤炭法》(Minerba)修订中的几条,这些条款目前由DPR讨论。
PP Muhammadiyah的代表Syahrial Suwandi说,Muhammadiyah实际上正试图积极回应政府准备的内容,即向群众组织提供采矿特许权。
然而,他承认,穆罕默德质疑的文章很多。
第17A条第2款规定,中央和地方政府保证,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空间和区域的使用就不会改变。
作为采矿业务参与者之一,Syahrial承认这与当地的现实不符。
“我们看到了,法律之间的冲突经常发生,特别是采矿和林业,环境,农业,空间规划。我看到有必要在与这种采矿相关的法律之间同步,“他在1月22日星期三与Dpr立法机构举行的全体会议上说。
他继续说,群众组织拥有的商业实体也需要对人民开采的含义有明确的理解。
Syahrial承认,实地的发现往往是人民矿山和人民名下的矿山之间错误的。
“我们很难将人民的矿山与人民的名义上的矿山区分开来,这些矿山实际上是非法的,”他继续说道。
此外,Syahrial还批评了Minerba法案草案第51A条第2款B项,该条向至少具有B认证的大学提供了采矿特许权。
他评估说,并非所有大学都有采矿和地质研究计划。
「即使他们有采矿和地质研究计划,也不是他们都有最好的认证,”Syahrial继续说道。
然后,Minerba法案草案第51B条被认为优先向印度尼西亚的私营企业提供特殊采矿业务许可区(WIUPK)。
根据他的说法,WIUPK应该移交给国有企业。
“为什么会这样?移交给私营部门,特别是外国直接账款,以后也会债务,也落入银行。我认为这是我们的想法,“他说。
他继续说,下一条是《矿产和煤炭法案》草案第169A条第5款,该款涉及IUP持有人,作为履行采矿义务的煤炭开采商品的合同或协议的延续,每次延长时可延长10年。
“在我们看来,我们需要尝试看看开采期是否届满,或者政府提供的合同或协议的期限。因为如果我们在这里看一下,在他之前没有限制,重要的是他申请延长我们都理解的评估程度。因此,如果我们认为这需要在那里受到限制,“Syahrial说。
最后,他还要求进一步研究Minerba法案草案第133D条,该条涉及以前适用的法律对被撤销并归还给国家的采矿经营许可证(IUP)的重叠。
“因为这种重叠问题的活动已经成为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直到现在还没有最佳解决方案,”Syahrial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