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管理使用地下水的许可证,因此只有3项要求
雅加达 - 政府通过能源和矿产资源部(ESDM)根据2024年能源和矿产资源部第14号条例削减了使用地下水的许可要求。
根据这一新规则,能源和矿产资源部将要求从原来的13项削减到3项。
Yuliot认为,这项规则已经过全面改革,以便为利用地下水的商业行为者提供便利。
“2024年能源和矿产资源部长第14号的存在,我们安排了如何有效和高效地使用这种地下水,”Yuliot Tanjung在1月8日星期三在雅加达启动土地水许可证的讲话中说。
他确保商业行为者不再需要重复事先配备的许可证,如母号、建筑许可和环境许可。
“所以,没有必要重复以前的要求,”他补充说。
能源和矿产资源部不仅削减了要求,还简化了申请登船许可证和使用地下水的程序。
以前的商业行为者有义务获得能源和矿产资源部的批准,以钻探地下水勘探和批准可行性研究。
通过这种简化,商业行为者可以通过投资和下游部的在线单一提交(OSS)直接申请许可证。
Yuliot说:“通过这一过程,我们使用了所有许可证,我们使用了由投资和下游/投资协调委员会(BKPM)建立和管理的OSS系统。